各省市考研报名缴费方式及退费规定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根据教育部9月印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此外,《规定》明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一、北京
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说明: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二、天津
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
说明:
1. 允许退费的情况:如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
2. 退费方式: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将退返至考生缴费成功报名记录所选的报考点。
三、河北
160元/人
说明:
1.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请考生不用担心,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不需要考生提交申请。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2.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最迟将于2016年11月30日前退还完毕。
四、山西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五、内蒙古
190元/人
说明:
已支付报考费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退。考生在支付报考费前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交费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六、辽宁
150元/人
说明:已完成缴费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我办将在12月初开始进行退费。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
七、吉林
200元/人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