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名词解释和说明 A.1都市圈
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周边城乡在日常通勤和功能组织上存在密切联系的一体化地区,一般为一小时通勤圈,是带动区域产业、生态和服务设施等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单元。 A.2城镇圈
以重点城镇为核心,空间服务功能和经济社会活动紧密关联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般为半小时通勤圈,是统筹城乡空间组织和资源配置的基础单元,体现城乡融合和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 A.3城乡生活圈
按照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求,围绕全年龄段人口的居住、就业、游憩、出行、学习、康养等全面发展的生活需要,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形成日常出行尺度的功能复合的城乡生活共同体。对应不同时空尺度,城乡生活圈可分为都市生活圈、城镇生活圈、社区生活圈等;其中,社区生活圈应作为完善城乡服务功能的基本单元。 A.4城区
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一般是指由实际已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居(村)民委员会辖区构成的建成区。
A.5中心城区
市级总规关注的重点地区,根据实际和本地规划管理需求等确定,一般包括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如核心区、组团、市级重要产业园区等;一般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零星散布的县城及镇的建成区。 A.6城市实际服务管理人口
需要本市提供交通、市政、商业等城市基本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的城市实有人口,除城市常住人口外,还包括出差、旅游、就医等短期停留人口。 A.7慢行系统
步行、自行车等慢行方式出行使用的道路交通网络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城镇与居民点内部的生活性步行交通系统、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城乡生态空间结合的,供人们健身、休闲的绿道网系统等。 A.8洪涝风险控制线
为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性,为雨洪水蓄滞和行泄划定的自然空间和重大调蓄设施用地范围,包括河湖湿地、坑塘农区、绿地洼地、涝水行泄通道等,以及具备雨水蓄排功能的地下调蓄设施和隧道等预留的空间。 A.9城市体检评估
依据市级总规等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对城市发展体征及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的分析和评价,是促进和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工具。
附录B 规划分区
B.1一般规定
B.1.1规划分区应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为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做出综合部署和总体安排,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国土利用等因素。
B.1.2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原则,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保留、开发与利用两大功能属性作为规划分区的基本取向。
B.1.3规划分区划定应科学、简明、可操作,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并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1)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体现规划意图,配套管控要求;
2)当出现多重使用功能时,应突出主导功能,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规划分区类型;
3)如市域内存在本指南未列出的特殊政策管控要求,可在规划分区建议的基础上,叠加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防控等管控区域,形成复合控制区。
B.2分区类型
规划分区分为一级规划分区和二级规划分区。一级规划分区包括以下7类: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以及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
区。在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分别细分为二级规划分区,各地可结合实际补充二级规划分区类型。规划分区类型和具体含义见下表。
表B.1规划分区建议 一级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区 二级规划分区 含义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 生态控制区 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 农田保护区 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居住生活区 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城镇城镇发展区 集商业商务区 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中工业发展区 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建设区 物流仓储区 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绿地休闲区 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综合服务区 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