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
建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9.06.08 【实施日期】2009.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质监局:
为贯彻落实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经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以下简称示范创建)工作。从今年起到2013年,有计划地在全省培育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的示范创建单位1000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
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发布实施,为全省企业提供了科学、实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南,对于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高效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和战略运用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1 / 3
义。示范创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市、县(市)知识产权局、质监局要高度重视,根
据我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因地制宜,利用各种方式,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企业参加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引导和推动更多的企业参与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
省知识产权局、质监局将加强对各市、县(市)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与督促,为各市、县(市)示范创建的宣传、培训提供师资、教材等方面的支持,并按年度制定和下达示范创建培育计划,对列入计划的企业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的单位,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颁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证书。 各市、县(市)知识产权局、质监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本地区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计划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扎实推进。要大力组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学习和培训,为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明白人”,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度、机构和运行机制,建立系统化、规范化、常规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各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推荐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申报示范创建单位。
三、抓好2009年度示范创建单位的组织申报
今年全省计划培育150家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2)。请各市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中,选择并推荐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且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较多的企业申报,优先推荐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单位。申报企业应填写《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由各市知识产权局会同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将企业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件)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和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申报截止 2 / 3
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附件:1.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 2.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1: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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