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经济学第二学位培育方案
(2008年4月修订)
一、 培育目标
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科技进展急需大量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素质,同时又具有必然的经济学素养、包括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功底和分析方式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材。经济学第二学位通过对非经济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接近于经济学本专业本科生的系统而严格的培育,使学生对其专业领域及其他普遍领域的经济问题具有加倍开阔的视野、深刻的试探和严谨的分析,为未来从事本专业与经济学有关的工作、或其他与经济学相关的职业奠定基础。
二、 学制与学位授予
依照学分制管理,一般需要2至3年完成。学习结束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授予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一、符合本第二学位学分和论文要求;二、符合所在院系(第一)学士学位要求。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已修第二学位课程学分达到经济学辅修专业要求、再也不继续第二学位学习者,可取得经济学辅修专业证书。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知足以下两个条件者,可申请继续攻读第二学位,在主修专业毕业离校后两年内以旁听形式进行补修,成绩合格、符合第二学位培育要求者,可取得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一、只有2门(含)以下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未修;二、毕业综合论文训练已经完成。
申请退出第二学位的学生能够在选修期间的每学期初提出。
三、 学分要求与课程结构
经济学第二学位实行学分制,培育方案共计46学分,其中课程36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其中必修课6门共19学分,均单独为第二学位学生开课。选修课17学分,原则上能够从培育方案所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择。另外,还要求先修课4门,很多于14学分。先修课学分不记入第二学位学分要求中,不要求入学前修完,但必需在取得学位前修完。
经济学辅修专业培育方案共25学分,其中必修课4门共13学分,其余12学分的课程能够从培育方案中所列的其他课程中任意选择。
第二学位与辅修专业的具体课程安排见下表。
经济学第二学位课程安排
类别 课程 分 先修课 (共4门) 几何与代数(1) 概率与数理统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修课 (共6门) 经济学原理 中级微观经济学 中级宏观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中国经济专题 选修课 (所选学分不少于17) 公共财政学 产业组织理论 货币银行学 劳动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博弈论 计量经济学(2)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 环境与资源经济学 经济控制论 近代经济史 4 3 4 4 3 3 3 3 3 3 3 3 3 2 3 3 3 3 3 3 3 2 1 2 2 3 1 5 3 3 4 4 4 5 秋 秋 春 春 秋 秋 秋 微积分 4 学学期* 度 辅修专业必修课 辅修专业必修课 辅修专业必修课 辅修专业必修课 单独开课$ 单独开课 单独开课 单独开课 单独开课 单独开课 替代学分#替代学分 替代学分 替代学分 替代学分 替代学分 替代学分 备注 文科数学或以上程经济学专题研究 组织设计与人力资源经济学 经济增长
综合论文训练 3 2 3 10 春 春 秋 替代学分 替代学分 替代学分 注*:表中注明的选课学期仅供学生选课参考,不具有限制性。第1学期指第二学位入学后的第1个学期。以此类推。
$:单独开课的课程也可选修一学位相同名称与学分的课程替代。
#:替代学分课程为一学位开设课程,不单独开课。课程名称、学分和学期以一学位实际开设为准。
除以上说明的对第二学位的要求之外,其他要求遵循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