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亲属拒证权规定为权利,例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68条、《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199条均规定:法官一般不得就可能有损于证人亲属的名誉的事实发问;法官应告知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不得强迫其作证或宣誓。我国封建时期的“亲亲相隐”是作为一项义务来确立的,违反规定作证的要受刑的。笔者认为,将亲属拒证权规定为权利更加合理,权利意味着可以放弃,基于维护家庭亲情的本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亲属可以放弃拒绝作证权而作对其有利的证言。
2.扩大亲属拒证权的主体范围。现行法律规定的主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我国与西方国家不同,特别重视家庭和亲情关系,而且往往家庭关系庞大而复杂。相对于庞大的家庭关系来说,立法的规定未免过于狭窄。建议立法扩大亲属拒证权的范围,比如将(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拟制血亲关系的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纳入其中。
3.明确亲属拒证权适用的程序范围。从现有的条文来看,亲属拒绝出庭作证只限于审判阶段,我国是义务作证的国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有权力收集证人证言。③如此来说,亲属在开庭审理阶段的拒绝出庭作证条款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未来构建亲属拒证权时应该规定其适用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4.明确亲属拒证权适用的案件范围。亲属拒证权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让步,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但是,不能毫无例外的对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该制度,否则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我国封建时期就对谋反、谋大逆、谋叛及其他某些重罪和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不得适用“亲亲相隐”。因此,对于以下案件,应排除亲属拒证权的适用。 (1)危害国家安全罪。国泰则民安,国家的安定是百姓安居乐业的根本保证。对于《刑法》分则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如分裂国家罪、投敌叛逃罪、间谍罪等,不适用亲属拒证权。因为这类犯罪触犯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危害极为恶劣。 (2)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涉及的范围广、危害大,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应排除其适用,尤其是对于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犯罪案件更应该排除其适用。 (3)发生在近亲属间的性质特别严重的犯罪。例如故意伤害罪、杀人罪、强奸罪、虐待罪、遗弃罪等侵犯人身权利、违背人伦精神的犯罪行不适用亲属拒证权。因为以上犯罪行为严重悖逆亲情伦常,违背了设置亲属拒证权维护亲情关系的立法初衷,这也是西方立法通行做法。④例如,美国证据规则规定:在配偶一方被指控对另一方、任何一方的未成年子女、任何一方与其共同生活的人的人身或财产犯有罪行或有侵权行为的刑事诉讼程序中不享有免证特。⑤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罪。现阶段我国官员的腐败问题非常严重,如果不对腐败的官员加以惩治则会严重削弱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此类犯罪案件一般也呈现出高科技化、秘密化的特点,隐蔽性较强。基于以上两点,有必要排除贪污、贿赂官员的近亲属拒绝作证权,尽快查办此类官员,纯洁党的队伍,保证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不被滥用。
(5)亲属间共同犯罪的事实应规定亲属拒证权的例外。亲属拒证权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虽然共同犯罪亲属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和谐”的,但这种“和谐”关系则并不值得被保护和尊重。⑥如果立法对这种不正常的“和谐”关系加以保护的话,无疑于在鼓励亲属间的共同犯罪行为,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5.亲属拒证权的程序设计。一项权利真正为民所用离不开法律的明文规定,更离不开程序的设计,严密的程序是对权利最好的保障。笔者认为,要想让亲属拒证权真正成为一项在实践中得以很好实施的权利,应该在程序上作如下设计。
(1)权利告知程序。鉴于我国法治水平、公民法律素养不高,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司法机关在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之前应当告知其有拒绝作证的权利,并告知放弃该权利的法律后果。
(2)权利救济程序。无救济即无权利。当司法机关故意不告知或者以暴力、威胁、引诱等非法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作证的,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实体法上的设计
1.一旦在程序法上确立了亲属拒证权,实体法上一些从根本上与之相矛盾的规定就要进行修改。《刑法》第310条和312条规定的包庇罪和窝藏罪应当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除外,但是对于亲属拒证权的例外情形,也就是对于性质严重的案件则规定可以比之普通人从轻减轻处罚。 2.《刑法》第247条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暴力逼取证人证言中增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以此在实体法上对亲属拒证权进行保障。 五、结语
综上,不论是在程序法上还是实体法上,我国在构建亲属拒证权制度方面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不过,相信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这一制度最终会得以实现。 注释:
①赵贝贝.论和谐社会背景下亲属拒证权制度的建立[D].重庆大学,2012.
②张本顺.刑事诉讼中的亲属拒证权制度研究[J].河北法学,2008(10).
③尚楠楠.小议亲属拒绝作证权[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1(1).
④张本顺.刑事诉讼中的亲属拒证权制度研究[J].河北法学,2008(10).
⑤刘晓丹.美国证据规则[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314. ⑥王剑虹.亲属拒证特权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