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音乐教师工作计划,高中音乐教学计划,
音乐教师工作计划
化痕迹明显,这些观念支配着课程构建、设计与实施。在新的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课
程目标由单向方式走向多元、综合与均衡。
教育部新近颁布的《基础教育改革纲要》指出: 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
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它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以新的阐述和定位。
因此新的高中音乐课程 中课程目标是从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三个维度来进行表述的, 体现了
以人为本
理念。强调学生是课程的核心,同时也突出了课程的整合。 1、
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感受、体验、鉴赏音乐美的能力,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2、
突出艺术学科特点,寓思想品德教育于音乐教育之中,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3、
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与爱好,把握必要的音乐
知识与欣赏方法,开阔视野,启迪聪明,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二、教学要求:
传统的教育观过分强调人的智力因素在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作用,而忽略了个人情感、态
度及价值观在人的成长经历中的地位。 新的课程观将情感、
意志因素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来 理解,
是课程目标中重要的价值取向。
情感,
不仅仅体现为学习兴趣、 学习爱好和学习热情,
更体现为情感本身的体验与内心世界的丰富;态度,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决定了把
情
感、态度与价值观 目标放在首位。
音乐欣赏教学应以聆听音乐为主,引导学生在情感体验的基
础上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
比较与评价,使他们在欣赏音乐的实践活动中熟悉、理解、鉴赏音乐。
1、
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地参与音乐审美活动。 2、
利用各种现代化的、直观性的音乐教具与学具,最大限度地强化学生的听觉审美感
受。 3、
课堂欣赏教学与课外欣赏活动(音乐会、音乐欣赏讲座、教师推荐的音乐作品录音
等)有机地结合,充分发挥欣赏教学对课外欣赏活动的指导作用。
三、教学措施:
《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中把 过程与方法
作为三维目标之一,体现的就是其教
育价值。传统的教学过程经常是只重结果而轻视过程,十分不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对于
音乐学科来说,过程与方法更是重要,因为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是情感教育,必须是在长
期的、反复的情感体验过程中完成的,具有教育的潜效应。
《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中把 过程与方法
细化为四个具体目标:体验、比较、 探究、合作。
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 《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 指出:
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