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课程类型及其特征
课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说,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校获得的全部经验。从狭义来说,课程是指各级各类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内容(科目与活动)及其进程的总和。课程涉及教师教什么和学生学什么的问题,它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要素。
类型及特征:
根据课程性质进行分类: (一)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又称分科课程,就是分别地从各门科学中选择部分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彼此分立地安排它的顺序、学习时数和期限。
学科课程的主要优点是能在较短时间内把各门学科的基本原理教给学生,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和继承人类经过实践活动、科学探索所取得的经验和科学认识。主要缺点是过多考虑知识的逻辑和体系,不能完全照顾学生的需要和兴趣;同时,学科分得过细,不利于学生综合地把握世界的联系。
(二)活动课程
活动课程是指一系列的儿童自己组织的活动,儿童通过活动来学习,获得经验,解决问题,锻炼能力。
活动课程的主要特点有:第一,从儿童的需要、兴趣和个性出发设计课程,是儿童本位、经验本位。第二,以儿童的心理发展顺序为中心编制课程。第三,主张儿童在活动中探索,尝试错误,学到方法。
活动课程的主要优点是重视课程要适合学生的兴趣、需要,注意
.'
.
教材的心理组织,能够激发学生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能力,很有效果。其缺点主要是学生获得的知识缺乏系统性、连贯性,不利于传递人类文化经验。
(三)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指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门以上学科领域而构成的一门学科。1912年,英国教育家怀特海率先提出了综合课程的主张。实施综合课程是现代科学向协同化和综合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综合课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把有内在联系的学科内容融合在一起而形成一门新的学科,叫做融合课程。二是合并数门相邻学科的内容形成的综合课程,叫做广域课程。三是以问题为核心,将几门学科结合起来的课程,叫做核心课程。
综合课程的特点是:综合课程可以说是学科课程的一种改进类型,仍有学科课程的性质。其优点在于它有利于促进知识的综合化,促进课程内容的更新,密切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缺点主要是教科书的编写较为困难,只专不博的教师很难胜任综合课程的教学,教学也有一定的难度。
根据课程管理进行的分类 (一)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于中央教育行政机关,是一级课程。通常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设置的课程。它侧重于学生发展的基本要求与共同素质,强调课程内容的一致性、共同性和发展性,在实施上具有强制性。
.'
.
(二)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各级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定的课程,属于二级课程。它是一种为突出地方特色与地方文化,满足地方发展需要而设置的课程,具有区域性、本土性的特点,一般在区域范围内开设。
(三)学校课程
学校课程是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学校根据自己的教育理念,在对学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系统评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的、供学生选择的课程,又称校本课程。
根据课程形态进行的分类 (一)显性课程
显性课程是以课程标准、教材等显性的形式出现的课程。显性课程是课程的主要形式,是教学的主要载体。显性课程是通过课堂学习等正式学习的方式来进行的,对学生的发展具有直接的明显的影响。
(二)隐性课程
隐性课程又称“潜在课程”、“隐蔽课程”。隐性课程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的杰克逊在1966年提出的。隐性课程是指构成学生的非正式学习的各种要素,如学校的物理与文化环境、师生关系、课堂规则与程序、教科书中隐喻的内容、学生的性别差异以及课堂奖励方式等,它们能对学生发生经常而有效的影响。
根据课程修习进行的分类 (一)必修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