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桥架国家标准
(2010-01-26 22:25:30)
第一章总则
钢制电缆桥架(以下简称桥架)的设计、制造及工程使用中,必须贯彻执 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 量。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架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桥架制造、试验和 检测。 桥架产品应经国家的电缆桥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与认证。
电缆敷设工程使用桥架时,除应按照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有关标准 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电缆桥架
第一节电缆桥架名称定义、结构类型及品种
桥架是由托盘、梯架的直线段、弯通、附件以及支、吊架等构成,用以支 承电缆的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的总称。
桥架可包含下列结构类型:
一、 有XX托盘:是由带XX眼的底板和侧边所构成的槽形部件,或由整块 钢板冲
XX后弯制成的部件。
二、 无XX托盘:是由底板与侧边构成的或由整块钢板弯制成的槽形部件。
三、 梯架:是由侧边与若干个横档构成的梯形部件。 四、组装式托盘:是由适于工程现场任意组合的有 式XX托盘的部件。
XX部件用螺栓或插接方
1 / 19
桥架可包含下列结构品种:
一、直线段是指一段不能改变方向或尺寸的用于直接承托电缆的刚性直线 部件。
二、弯通是指一段能改变方向或尺寸的用于直接承托电缆的刚性非直线部 件,可包含下列品种:
1.
水平面改变托盘、梯架方向的部件,分
水平弯通:在同一
30° 45°
60° 90四种;
2?水平三通:在同一水平面以90分开三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 等、变宽
两种;
3?水平四通:在同一水平面以90分开四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 等、变宽
两种;
4.
梯架从水平面改变方向向上的部件,分
上弯通:使托盘、30 ° 45°
60° 90 四种;
5.
梯架从水平面改变方向向下的部件,分
下弯通:使托盘、30 ° 45°
60° 90 四种;
6. 垂直三通:在同一垂直面以90 °分开三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 等、变宽
两种;
7?垂直四通:在同一垂直面以90 °分开四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
等、变宽两种;
8?变径直通:在同一平面上连接不同宽度或高度的托盘、梯架的部件
桥架附件是指用于直线段之间、直线段与弯通之间的连接以构成连续性刚 性的桥架系
2 / 19
统所必需的连接固定或补充直线段、弯通功能的部件,可包括:
一、 直线连接板,可简称直接板。
二、 铰链连接板,可简称铰接板,分水平、垂直两种。
三、 连续铰连板,可简称软接板。
四、 变宽连接板,可简称变宽板。
五、 变高连接板,可简称变高板。
六、 伸缩连接板,可简称伸缩板。
七、 转弯连接板,可简称弯接板。
八、 上下连接板,可简称上下接板,分 30° 45° 60° 九、 电缆桥架盖板。 十、隔板
十一、压板。
3 / 19
90°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