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毕业文集的相关要求
一、毕业文集格式与编辑要求
1.文集文本采用标准:大16开本(尺寸约为:A4纸210×297mm)。 2.文集要求设计书封(建议使用铜版纸或彩机纸)。 书封总要求:典雅美观
1) 封一:包括“文集名称、要目栏、完成日期”三部分。
2) 封二:作者照片与简介(姓名、所在专业、担任过的学生职务,成就、获奖简况)。 3) 扉页:卷首语(可以是:座右铭、个人志向、诗歌、随笔等)。
4) 封三:有设计作品、视频作品、摄影作品的可在右下角设计光盘套,并附上光盘。 5) 封底:简约设计。 3. 文集正文格式要求
1) 目录:分类设计栏目名称(如“诗歌”、“散文”“报告文学”、“论文”、“调查报告”、“消
息”“深度报道”、“平面设计”、“新闻摄影”、“创意文案”、“获奖作品”等等),目录页码要求对应准确。 2) 版式要求:
? 页眉设计:第一级题为文集标题,必须在双页码上,第二级题为栏目标题,必须在单
页码上。 ? 行距:单倍。 4. 字号要求: 1) 封一:“文集名称”建议使用“宋体”72号。 2) 封一:“要目栏”建议使用“宋体”4号。 3) “目录”使用“宋体”4号。
4) 正文及其他部分:使用“宋体”5号。 5. 图片编辑要求:
1) 图片版式:文内图片数量、规格自行设计,但要美观,大小比例适当。
2) 图片精度要求:封面与封底图片,像素要求在800万以上,文内图片要求500万以上。 3) 视频作品、设计作品、摄影作品要录入光盘,光盘随文集上交。
二、序言与后记
1.序言(置于正文前,目录后):可自撰,也可请人为文集作序,可以是老师、家长、 学友。
2.后记(置于正文后,附录前):写自己习得之感,及要致谢的师长、学友、朋辈等。
三、附录
1.文献附录:可分类列出自己参阅过的书籍与文章。
2.个人大事年表(包括:个人参加过的学校重大活动、赛事、个人获奖)
四、诚信声明(置于附录后,封三前)
声明遵守知识产权公约,文集为自己原创,愿承担抄袭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手签姓名和签字日期。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文学与传媒系
文学与传媒系毕业论文写作补充规定
(2015.6修订)
一、 写作日程的规定
1. 每年5月底,教研室向任课教师征集毕业论文选题(设计)。 2. 6月初对三下学生布置毕业论文,并安排讲座,讲解相关规定。 3. 6月中旬学生完成选题。
4. 6月底完成指导教师与学生的分组匹配工作。
5. 暑期,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为开题做准备。 6. 10月初开题。
7. 12月下旬中期检查。
8. 第二年春季1月31日初稿截止日期。
9. 3月中旬未进行中期检查的学生补中期检查。 10. 3月31日论文定稿截止日期。 11. 4月15日左右毕业论文答辩。
12. 5月15日左右举行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 二、写作程序的规定
1. 开题,按学校相关规定填写开题表格
对开题报告评阅的要求 1)指导教师填写部分:
①论文(设计)的主题是什么,拟解决什么问题。
②对选题意义的评价(如现实意义,应用价值,学术价值等)。 ③对掌握资料和了解国内外对本研究题目情况的评价。 ④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的可行性评价。 ⑤是否同意开题。
2)答辩秘书填写“开题报告答辩会记录”:
①对选题意义和学生把握资料、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的评价。 ②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的可行性评价。 ③与会者提出的主要问题以及学生的答辩情况。 ④是否同意开题。 2. 中期检查
1) 学生填好“中期检查表自查部分”,并将初稿发给指导教师审阅; 2) 指导教师审阅评分;并由指导教师直接返给系上。
3) 未进行中期检查的学生须补中期检查,论文定稿后,参加补答辩(须缴纳重修费)。 3. 查伪检测
由指导教师将学生论文定稿按“专业+学号+姓名+题目”的格式命名,统一打包报送系教务科检测。
4. 定稿打印
定稿须指导教师签《定稿同意书》,学生到学院指定的文印中心打印3本简装本论文。 5. 交稿。
在规定的日期内,学生将《定稿同意书》、开题报告册、纸质论文交毕业班辅导员。 三、论文格式的规定
严格按照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规定执行 四、 论文答辩的规定 1. 分组(逐步实行回避制) 2. 答辩程序
(1)论文(设计)陈述
陈述内容:论文(设计)选题依据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设计)架构和特点,论文(设计)主要依据和数据,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委员提问
针对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向学生发问,原则上不少于3个。 (3)学生答辩
答辩学生针对答辩委员所提问题,进行回答(允许使用所带资料),答辩由学生独立完成,在场教师、学生不得代替回答。 (4)成绩评定
答辩结束,答辩组开会,汇总评定答辩学生成绩,并召集答辩学生当堂宣布答辩成绩。 3.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分
4. 综合成绩评分由开题评分10%、中期检查评分10%、论文:80分(指导教师评阅分50%,专家评阅25%,答辩25%) 五、 不合格论文的规定 1. 不合格论文的认定:
? 查伪检测不合格者;
? 未按规定,未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者; ? 答辩不合格者。
2. 被认定为不合格论文的学生须到财务部缴纳重修费方能参加二次答辩。 3. 重修论文须经指导教师认可,查伪检测,方能参加二次答辩。 4. 二次答辩仍不合格者,按结业处理。结业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补交论文,答辩合格后,
换发毕业证,符合授学位条件的,经过校学位委员会讨论,补授学位。 六、 指导教师指导程序与职责
1. 论文学生被教师确认,即形成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及指导教师的责权利; 2.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所带学生不超过8个(含8个);
4.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完清相关手续,即付教师指导、答辩费用; 5. 指导教师负有指导学生撰写论文的全责:
? 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任的填写完成相应的文件表格: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 ? 认真评价学生论文,撰写评价意见和评分;
? 一旦与学生确立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导师不能以任何借口解除这种关系;
? 因论文的指导,导师与学生发生矛盾,由系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仲裁小组调解,
确认责任方,责任在学生,视其后果,给于纪律处分,直至取消答辩资格,进入重修补答辩;责任在教师,取消来年指导教师资格,并与当年绩效考核挂钩;
? 在学生论文写作过程中,如发现教师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取消指导教师资格,并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