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电工程〔2017〕23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供电单位、康远监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电网工程施工现场各项目部管理工作,严格现场工作纪律,保证工程建设依法合规性,完善业主、监理、施工、设计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技术、造价、建设协调等各方面管控能力,特下达本通知。
一、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原则及人员岗位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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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1.业主项目部设置原则。
110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需单独成立业主项目部,其它工程在50公里区域内同期建设可2~3项工程组建一个业主项目部。变电站单独扩建间隔工程可就近并入新、扩建输变电工程项目部统一管理。
2.监理项目部设置原则。
监理项目部按照中标工程项目设立,每项工程需单独成立监理项目部。
3.施工项目部设置原则。
施工项目部本着变电、输电分设的原则,每项工程需独立成立一个项目部;遇有变电土建、变电电气分开中标的情况,需独立成立施工项目部;遇有同一施工单位施工,且新建变电站工程和间隔扩建工程在同一施工现场、同期建设或2~3项间隔扩建工程在同一施工现场、同期建设的情况可由一个施工项目部统一管理。 (二)各项目部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1.业主项目部岗位配置要求。
业主项目部应配置业主项目经理、副经理、建设协调、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技术管理、属地协调及物资协调等岗位。
业主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表一)
(1)新建输变电工程人员配备不得少于7人。 (2)变电站扩建工程人员配备不得少于5人。 2.监理项目部岗位配置要求。
监理项目部应配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线路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造价员、信息资料员以及监理员等岗位。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表二) (1)新建输变电工程人员配备不得少于7人。 (2)变电站扩建工程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3)线路工程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3.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要求。
施工项目部应配置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信息员、材料员、综合管理等岗位。
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表三) (1)变电站扩建工程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2)其他电网工程人员配备不得少于7人。 4.设计代表根据施工现场专业需求派驻工程现场,并保证每月出勤率不低于15天,确保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设计问题。
5.项目部岗位兼职原则。
(1)新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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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兼任多个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管理单位同意,且220千伏新建项目不应超过2项,其它项目不应超过3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内容要求,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附表人员岗位定额栏中()字样表示可兼任(造价管理人员可由其它项目部人员兼任,其它可兼任岗位均由本项目部人员兼任)。
二、现场各级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业主项目部工作职责
业主项目部对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技术等实施现场管理,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管控,对项目管理绩效负责。业主项目部负责对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参建单位进行合同履行管理,通过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并监督参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国家、行业标准、规程和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开展项目管理策划,组织编写业主项目部管理策划文件,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督促参建单位制订项目实施策
划,审批参建单位的项目策划文件并监督执行。
3.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物资等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具体负责设计、监理、施工合同条款的监督执行,监督、配合物资合同条款执行,及时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协调推进工程前期工作,核查及协助办理开工前的有关手续,落实标准化开工条件。
5.开展施工图设计管理,组织设计联络会,完成技术确认;组织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检,签发会议纪要并监督纪要的闭环落实。
6.开展建设协调与监督检查,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和工程月度例会,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检查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技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工程建设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编制、分发会议纪要并跟踪落实,重大问题上报建设管理单位协调解决。
7.参加或组织项目安委会活动;开展及参加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监督、落实标准工艺应用;具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按规定程序上报安全、质量事故(事件);参加安全、质量事故(事件)调查。
8.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协调,推动属地公司有序开展外部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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