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二条 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十五节 车间副主任(综合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百七十三条 车间副主任(综合管理员)在安全业务上受安环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车间副主任(综合管理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一百七十四条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一百七十五条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第一百七十六条 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第一百七十八条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工作。 第一百七十九条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 指挥和违章 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第一百八十条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第一百八十一条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第十六节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百八十二条 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班组员工的生产安全及职业健康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公司及部门的
安全生产要求;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第一百八十四条 开好班前安全会,组织危机预知活动,搞好交接班。 第一百八十五条 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一百八十六条 做好新员工的班组级教育,安排好对新员工的安全监护。 第一百八十七条 经常教育和检查员工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材料、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等,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常检查工作场所,按照“5S”标准,保持文明生产; 第一百八十九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遇重大险情,有权指挥员工撤离现场; 第一百九十条 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 第十七节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第一百九十二条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一百九十三条 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一百九十四条 熟悉并掌握企业使用或生产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精心操作,遵守纪律,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朮操作规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第一百九十六条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第一百九
十七条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使隐患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第一百九十八条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第一百九十九条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 作业,对违章 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百条 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第二百零一条 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百零二条 发生事故时积极参加救援。 第十八节 消防队安全职责 第二百零三条 本公司消防队属业余兼职性质,在业务上直接归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 第二百零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__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紧急救援等消防工作。 第二百零五条 掌握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第二百零六条 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义务消防队,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第二百零七条 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用火点的管理。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百零八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第二百零九条 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第二百一十条 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负责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
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第二百一十一条 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十九节 保洁工安全职责 第二百一十三条 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制度。熟悉本岗位的工作任务与要求,明确服务宗旨,端正劳动态度,讲究工作效率。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清扫楼层面每日一次,揩擦楼梯扶手每日一次,拖擦楼层面每日一次,擦洗门窗及楼道附属物每周至少一次,清扫墙壁每月至少一次,全日保洁。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值班人员的床上用品每月清洗一次,窗帘每季度清洗一次。 第二百一十六条 无瓜果皮壳、纸屑、烟头等杂物;无积水、污迹;每5平方米内的烟头及相应大小的杂物不超过1个,外部垃圾及时处理,内部如有堵塞及时反映、疏通,外表无污迹,无粘附物 第二百一十七条 卫生间随时清扫做到地面清洁,卫生器具无异味。 第二百一十八条 负责做好行政楼公共设施的损坏记录,及时上报主管。 第二百一十九条 听取领导、员工对保洁管理工作的反映与需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百二十条 向员工宣传\讲卫生,重环保\的思想,积极引导员工自觉遵守有关环境卫生的公约。 第二百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清洁用具,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第二百二十二条 关注自身和他人安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与标准进行工作。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断学习环卫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
第二十节 电焊工安全职责
第二百二十四条 工作前行检查电焊机及金属台是否有牢固的接地。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的、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道人。此外还应清除现场易燃物品(如棉纱,汽油等)。 第二百二十五条 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物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换新的。 第二百二十六条 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随近通过。 第二百二十七条 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至少应在窗口外面设一人监护。 第二百二十九条 清除熔渣时,应戴上防护镜,防止熔渣溅入眼睛。 第二百三十条 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焊接点有无火星遗留。经常清理焊机卫生,搞好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节 专职司机安全职责 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 __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治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百三十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重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天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二百三十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