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标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鞍山太阳锻造实业有限公司 标准编号 C018 管理标准名称 印章管理标准 第A0版 批准
审核 编制 发布日期 2008年01月22日 实施日期 2008年01月23日
ATD 版次 日期 印章管理标准 第A0版 编C018 号 编制部门:管理部 修订一览表 修订人 修订页次 修订内容概述 共4页第1页 编写:汪溢芳
ATD 1目的
印章管理标准 第A0版 编C018 号 编制部门:管理部 共4页第2页 编写:汪溢芳 为规范公司各种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部门印章以及各类专项业务印章等。 3定义
3.2.1公司公章:指刻有公司全称,向政府及相关机构登记的印章。
3.2.2法定代表人印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向政府及相关机构登记的印章。 3.2.3部门印章:刻有公司和公司架构中部门名称的印章。
3.2.4专项业务印章:业务主办单位处理专项事务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法人代表章、合格证专用章、作废章、更正章及其它工作用章。 4、管理内容 印章申请、刻制、领用
4.2.1业务主办单位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时,应以[报告书]的形式,说明用途、用印权限、印章字体、格式、质料及绘制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综合组统一刻制。
4.2.2综合组将印章刻制完成并作验印备案,通知申请单位填写[印章领用登记簿],并作启用登记。
4.2.3一种印章以刻制一枚为原则,如因业务需要,须按一章多枚增刻专项印章者,应在[报告书]中详细说明,经总经理核准后刻制。
4.2.4因业务需要带印章出差的,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办理领用手续;出差归来应立即归还所借印章,印章保管员应核对确认其印模与原备案印模一致后接收。 印章的保管
4.3.1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应妥善保管、细心使用,将印章置于固定安全的处所,不得随意放置任人取用,更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4.3.2印章保管人在请假或出差期间,应请示印章保管授权人后,将印章暂时交由代理人代管,填写[印章代理单],由代理人暂时履行印章管理工作,不得擅自托人代管。
4.3.3保管的印章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保管授权人),保管人除因不可抗力致损失外,应负保管不当的责任;若是擅自转借或损失,导致发生违法或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事件时,则按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4.3.4印章保管人调职或离职前应将印章连同[用印批准单]一起移交。 用印申请和核准 4.4.1用印申请
各部门请印时应事先填写[用印批准单],若须相关部门会签的文件,经会签后按本标准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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