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企业设备单元
安全检查表
检序检查项目和内容 号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结果 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的壳《炼钢安全1 体上,应有排气孔。 罐体耳轴,应位于罐体合成重心上0.2~0.4m对称中心,其《炼钢安全2 安全系数应不小于8,并以规程》8.1.2 1.25倍负荷进行重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炼钢安全3 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规程》8.1.3 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炼钢安全4 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规程》8.1.4 求温度方可使用。 规程》8.1.1 查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罐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罐,应经《炼钢安全5 常维护罐口;罐口严重结壳,规程》8.1.5 应停止使用。 钢水罐需卧放地坪时,应放在专用的钢包支座上;热修包应《炼钢安全6 设作业防护屏;两罐位之间净规程》8.1.6 空间距,应不小于2m。 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炼钢安全7 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规程》8.1.7 钢水罐滑动水口,每次使用前《炼钢安全8 应进行清理、检查,并调试合规程》8.1.8 格。 铁水罐、钢水罐内的自由空间《炼钢安全9 高度(液面至罐口),应满足规程》8.1.9 工艺设计的要求。 铁水罐、钢水罐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他铁水罐、钢水罐压凝盖,也不应人《炼钢安全10 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有未规程》8.1.10 凝结残留物的铁水,钢水罐,不应卧放。 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炼钢安全11 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规程》8.1.11 离。 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炼钢安全12 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 规程》8.2.1 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煤气低压记号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炼钢安全13 设施; 应设置供设备维修时规程》8.2.2 使用的吹扫煤气装置,煤气吹扫干净方可修理设备。 采用氧气助燃时,氧气不应在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并《炼钢安全14 应在操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规程》8.2.3 后供氧(空气助燃时亦应先点火后供风)。 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炼钢安全15 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规程》8.2.4 示牌。 车间内有轨车辆,轨道面应与《炼钢安全16 车间地坪一致。 规程》8.3.1 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炼钢安全17 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电动铁火罐车、钢水罐车、渣《炼钢安全18 罐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规程》8.3.3 开关。 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台面,应砌砖防护。应根据需《炼钢安全19 要,在轨道端头设置事故滑规程》8.3.4 轮。带有电子称的钢水罐车,应对电子秤元件进行防护。 进出车间的废钢料蓝车与渣罐车,其运行轨道与车间外道路相交的道口,应设置交通指《炼钢安全20 挥信号;运行距离较长时,车规程》8.3.5 辆运行过程中应有专人监视;其他地面有轨车辆的运行,也应贯彻目视监控的原则。 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炼钢安全21 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规程》8.3.6 入使用。 规程》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