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议中心/临水报告厅使用申请表
使用部门 活动名称 使用场所 参加活动人数 负责人 活动时间: 活 动 详 细 情 况 参加对象及人数: 横幅内容: (会议或演出议程请附后) 其它说明: 联系方法 活动负责 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校区 管委会 意见 保卫 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校内单位使用报告厅无校外人员参加,须签署活动负责单位意见;若报告人为校外
人员,须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通知) 党委发(2011)108号文件》审批,表格见附件一。
2、校外单位使用报告厅须由主管部门、校区管委会和保卫部签署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浙江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申报表
活动名称 活动类型 (在□中打√) 主办单位全称 协办单位全称 填表时间 活动负责人 活 动 有 关 事 项 活动主题 时间 预定参加 人员数量 主要活动 安 排 □形势报告会的 □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 □自然科学学术活动 □大学生为主参加的非学术活动 □其他 (加盖公章) 填表人 电话 职务 地点 年 月 日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主要演讲人 简况 (如表不够 请另附简介) 职称 职务 个人 简历 报告主题 与 主要内容 (如表不够 请另附简介) 主办单位所在院级 党组织审核意见 院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归口管理 部门意见 (1、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或党委学生工作部、 活动报社会科学研究院 会同保卫处、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审批; 2、自然科学学术活动报 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同保 卫处审批; 3、大学生为主参加的非 学术活动报党委学生工 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或校外事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团委会同保卫处、党委宣 传部审批; 4、形势报告会及非上述 类型的其他活动报党委 宣传部会同保卫处审批; 5、上述各类活动如有境 外人士担任报告人或有保卫处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境外人士参加的,须报外 事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 室审批。) 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注:此表一式四份,分别由主办单位、院级党组织、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或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党委宣传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