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施工期间执行分项工程《强条》技术交底记录
FYZK-0100-A2-GD01-006.01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阶段 主蒸汽管道安装 公司总(副)工程师 交底人签字 参加交底人员签名: 《强条》条款及内容: 1.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2.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 3. 合金钢螺栓不得在表面用火焰加热进行热紧。 4.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5. 整定弹簧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固定销应在管道系统安装结束,且严密性试验及保温后方可拆除。固定销应完整抽出,妥善保管。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实施时间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主蒸汽系统管道安装 施工技术员 强条执行情况:(本页填写不完可续页)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技术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组执行人: 年 月 日 签 字 栏 16
主蒸汽管道安装施工方案
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期间执行分项工程《强条》技术交底记录FYZK-0100-A2-GD01-006.01单位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阶段主蒸汽管道安装公司总(副)工程师交底人签字参加交底人员签名:《强条》条款及内容:1.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