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2009〕1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 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对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原批准补偿标准低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原批准补偿标准高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原批准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区 片 地编区 号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其 中 土 安 综 合 地 置 标 准 补偿补助费 费 112900 45160 67740 行政区域范围 瑶海区铜陵路街道;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四河社区;蜀山区南七街道,五里墩街道;包河区望湖街道五里庙社区、王卫村 、分路口村。 瑶海区东七里站街道,城东街道唐桥社区,新站开发区七里塘街道站塘社区、板桥村;庐阳区杏林街道,海棠街道,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大杨镇五里拐社区、草塘社区;蜀山区井岗镇兴民社Ⅱ 区、十里庙社区、十里店社区、卫楼社区,西园街道;包河区淝河镇贾大郢社区、老官塘社区、葛大店社区,望湖街道王大郢村,常青街道仰光村、凌大塘村、竹西社区、姚公社区 瑶海区城东街道其他社区,大兴镇漕冲社区,瑶海工业园方桥社区,龙岗开发区罗岗社区、新站合社区、史城社区;新站开发区七里塘街道新华村、星火社区、七里塘社区;庐阳区杏花村街道桃肥市 Ⅲ 花社区、松竹社区、林店社区,大杨镇龙王社区、大杨村;蜀山区井岗镇蜀山社区;高新开发区天乐社区;包河区淝河镇平塘王村、席井村、卫乡村、黄巷村,常青街道其他村,骆岗街道大墙社区、义兴社区。 瑶海区大兴镇东岗社区、兴集社区、双圩社区,瑶海工业园东站社区、站北社区、勤劳社区,龙岗开发区其他社区;新站开发区七里塘街道张洼村、淮肥村;庐阳区杏花村街道陈塘社区、园艺Ⅳ 场社区,庐阳工业园刘冲社区、邵大郢社区;蜀山区井岗镇十八岗村;高新开发区兴园社区;经济开发区枣庙村、习友村;包河区骆岗街道官塘社区、院塘村社区,淝河镇其他村,望湖街道其他村。 Ⅰ 91800 36720 55080 75900 30360 45540 64900 25960 38940 区 片 地编区 号 行政区域范围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其 中 土 安 综 合 地 置 标 准 补偿补助费 费 57200 22880 34320 52900 21160 31740 39500 15800 23700 37500 15000 22500 35700 14280 21420 34500 13800 20700 64000 25600 38400 53800 21520 32280 48800 19520 29280 瑶海区磨店乡,大兴镇其他村,瑶海工业园其他社区;新站区七里塘街道其他村;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其他社区,大杨镇其他村,三十岗乡,庐阳工业园其他村;蜀山区井岗镇其他村,蜀山产业Ⅴ 园;高新开发区其他社区;经济开发区其他村;包河区骆岗街道其他社区(村),义城镇,大圩镇。 Ⅵ 其他地区。 相山区渠沟镇桥头村、土楼村,任圩街道,曲阳街道;杜集区高岳街道孙庄村、博庄村、高岳社Ⅰ 区、刘庄村。 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大梁楼村;杜集区高岳街道其他村,朔里镇锉楼村、官庄村、葛塘村、坡Ⅱ 里村,矿山集街道;烈山区烈山镇土楼村、吴山口村、烈山村、洪庄村、土型村、蔡里村、华家湖村、新北村、新南村、凤凰村,杨庄街道。 相山区渠沟镇河北村、油坊村;杜集区段园镇,石台镇豆庄村、刘庄村、石台村、童台社区,朔Ⅲ 里镇其他村(社区);烈山区宋疃镇,烈山镇其他村。 Ⅳ 其他地区。 田家庵区舜耕镇上湖村、青丰村、舜耕村、前锋村、姚北村、姚南村、钟郢村、曹咀村、赵店村、Ⅰ 洞山村、王郢村、江陈村,安成镇安成村、下陈村、泉山村;大通区洛河镇胡圩村。 谢家集区唐山镇平山村、新塘村、莲花村,望峰岗镇永青村、鸭背村、刘岗村;八公山区八公山Ⅱ 镇钱淮村、钱湖村、沈巷村、朱岗村、蔡岗村、蔡洼村、下郢村。 田家庵区安成镇其他村,舜耕镇其他村,三和乡土楼村、岭南村、洞山村、舜耕村;大通区九龙岗镇,洛河镇;谢家集区唐山镇东津村、九里村、邱岗村、李咀村、乳山村、二十店村,李郢孜Ⅲ 镇赖山村,望峰岗镇山余村、周郢村、陶圩村、耿皇村;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其他村,山王镇丁山村、毕岗村、工农村、山王村、李咀村、张楼村。 淮北市 淮南市 区 片 地编区 号 行政区域范围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其 中 土 安 综 合 地 置 标 准 补偿补助费 费 40900 16360 24540 35200 14080 21120 54500 21800 32700 50000 20000 30000 44500 17800 26700 Ⅳ Ⅴ Ⅰ 马 鞍山Ⅱ 市 Ⅲ 田家庵区三和乡其他村;大通区上窑镇,孔店乡胡拐村、刘庄村、舜南村、安塘村、毛郢村、黄山村、费郢村、马厂村、新华村;谢家集区李郢孜镇其他村,唐山镇其他村,孤堆乡许桥村、孙老郢村、孤堆村、大洼村,望峰岗镇其他村;八公山区山王镇其他村。 其他地区。 金家庄区慈湖乡团结村、联农村、恒兴村、曙一村、曙二村、林里村、太来村、同意村、蔡村、高潮村、昭明村;雨山区佳山乡安民村、汤阳村、陶庄村、平山村、九华村、宋山村、芦场村、南村、东湖村;花山区霍里镇三姚村、红东村。 金家庄区慈湖乡其他村;雨山区佳山乡印山村、兴和村,银塘镇前进村、宝庆村、陈家村;花山区霍里镇丰收村、前进村。 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