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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间比对报告
甲类研制 检 测 报 告
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实验室间比对委托单位:检测类型:实验室质量控制报告日期:
甲类研制#
HJ-B-ZW-J.003-2012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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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1、检测报告无“计量认证标志及认证号”、“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及认可号”和“检测专用章”无效。
2、检测报告涂改、增删无效,骑缝章不完整无效。
3、未经本单位书面通知,不得部分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检测报告。 4、检测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效。
5、被检测单位对本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作对本报告无异议。
6、未经本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和本检测报告做商业广告。
7、凡伪造本单位检测报告,作虚假报告,本单位将追究法律责任。 8、本检测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由检测机构存档,一份交被检单位。 9、检测报告中标注“#”号的项目不属于国家实验室认可项目。 联 系 地 址:湖北省xxxxx温泉城区贺胜路87号 电 话/传 真:(0715)8266933 邮 编:437100
甲类研制#
检 测 检 验 报 告
受检单位 / 承检类别 实验室质量控制 检测数量 2 检测日期 2011年7月25日 报告日期2011年7月25日 检测项目 活性碳管中正已烷含量 检测依据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38-2007
检测结果:
序 检测物 检测物 检测结果/含量 实际含量 检测结果与 比对机构名称 允许误差 备注 号 编号 名称 (μg) (μg) 实际含量误差 1xxxxx疾病 ZK006/1 正已烷 279.1 266 ±16 +13.1 允许误差
预防控制中心 22 范围内
2XXXXX ZK006/1 正已烷 262.4 266 ±16 -3.6 允许误差 XXXXX 22 范围内 XXX
机构间比对误差:(279.1-262.4)270.75=6.2% 在本次与x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比对实验中,同时对编号为ZK006/122的正已烷进行了检测,该物质实际含量为266μg,允许误差为±16μg,双方自行设定机构间检测
误差不得超过12%。
实际检测结果:双方对该物质的检测除了符合在实际浓度允许误差范围内外,机构间比对误差为6.2%,在自行设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
( 检测专用章)
批准人: 审核人: 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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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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