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收费
员操作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城市物业X公司各项目管理中心收费工作相关流程,提高各城市物业X公司项目收费员的操作水平,特制定本手册。 2.适用范围
本操作手册适用于物业管理X公司所属各城市物业X公司项目收费员。 3.定义 无。
4.收费员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X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熟悉所属项目各类款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办法。 熟悉所属项目各类代收款项的收费标准和政策规定。 按项目制定的计划完成各类款项(含代收)的收取。 全面了解所属项目提供服务的标准。 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年度/月度财务预算。 配合、协调X公司财务部工作。 做好各类发票、收据的保管工作。 完成项目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接受物业X公司财务部的监督和检查。 5.工作内容及要求
负责项目物业费、车位费等各种收费款项的收缴工作,且记录相关台账。
负责收取业主交来的物业费减免单(以下简称“免单”),为业主开具免单回执,登记免单台账且要求业主签字确认。
负责将当天的收款金额填写银行送款单送存X公司开户银行,且及时将银行送款回单交予
所属城市物业X公司财务部(或驻项目会计)。遇周六、周日或无开户银行的应将款项存至以城市X公司财务部出纳或项目会计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折,禁止公款私存。
项目收费员持项目保险柜大门钥匙(驻项目会计持保险柜小门钥匙),将下午5:00以后收到的款项存入项目保险柜中,不允许将所收X公司款项私自带离项目,若有丢失将全额赔偿且承担相应的责任。严禁出现项目“坐支”的情况。 负责物业管理中心各项押金的收退及登记工作。
每月负责和财务部出纳或驻项目会计核对物业费及车位费收缴等各种收费款项,每次交付的时候,双方在《交款确认明细表》(编号:WY-CW-JL-02-01)签字确认,且于次月5日前全部核对完毕,同时要求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双方各自留存,作为财务档案进行管理。 负责收据、发票及存车小票的管理,且登记项目票据领用、归仍明细表,财务部在收费员领取和归仍票据时进行登记、核查。
转岗或离职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部派人或驻项目会计进行工作监交。
正常休假或请假,应提前至少3天向项目经理申请,将本岗工作交待由项目经理指定的其他收费员或专人来暂时代管;待收费员正常上班后,和代管人员再重新核定休假期间的项目所有收付款项。
负责和财务相关收费台账及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若遇业主退款票据丢失,必须由收费员提供开据票据的日期及内容,和所属城市物业X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对。 其他和项目收费相关工作。
5.1城市物业X公司物业费收退操作流程
5.1.1业主交纳物业费时应先查询《物业费收费统计表》(编号:WY-CW-JL-02-02), 确定业主的欠费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