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协议书
甲方(车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车人) :身份证号码: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借用一辆车牌为: 货车,借车时间从2014年1月13日时分开始借车,还车日期2014年6月1日还车。
二、甲乙双方现场确认车况完好后,即办理移交手续,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
三、乙方责任、乙方使用借车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规、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或法律责任,一律自行责任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使用借车期间,负责对该车的保养和维修并进行常规检查。
3、乙方不得将借用车辆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借用辆转借、转让、典当、抵押或改装,不得将该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该借用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发生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并承担与本案相关所产生的费用。
5、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如被盗、丢失、被骗,乙方应赔偿该车现有的价值,和其它损失以及证件的补办费用。
6、乙方借车期满超过两天,经甲方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方催告还车,乙方在2天内未作相应回复的,甲方有权以车辆受骗损失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 7、乙方借车期间如果对本车辆有不妥当的使用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