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职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 加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师生职员自觉推行消防安全责任、珍惜消防设施,做到人人全部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全部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责任。
3. 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显著、应急照明完好。
4.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易燃材料装修。
5.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试验用具做到按要求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实施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试验时,老师在做试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 食堂必需使用合格压力容器、锅炉,每十二个月要检测,要定时检验,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常常检验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 人人珍惜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和多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厉处理。
8. 图书馆、化学试验室、物理试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 加强对校内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验,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觉用电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安全。
11. 定时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演练,提升处理火灾初起能力。
12. 保障校内消防设施完好,做到定时检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验统计。
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部用电场所必需实施“人走电关”要求,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二十四小时用电设备,必需有专员值班,随时掌握用电安全情况。
二、电源线路必需安装可靠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严禁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需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全部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全部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需有可靠绝缘方法,并按要求严格进行检验,预防触电事故发生。
四、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天然气管道在设计时,要充足考虑发展需要,施工时严格按要求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电源线路,必需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必需在确保安全条件下,采取尤其防护方法,不然,必需暂停使用。
五、凡有高电压场所、电线裸露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置醒目标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隔离方法,预防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电源设置,必需定时清理周围杂草树林,预防引发事故。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全部必需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职员全部有检举和监督义务。
七、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需坚持定时和不定时检验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觉隐患立即整改。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需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立即找电工检验、修理,确定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施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阻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署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和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阻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课时,必需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孩子放课时间随其它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觉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反应和联络。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老师之外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最终一节课,科任老师不得拖堂,确保立即放学。
2、老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帮助老师整理路队,值月老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它地方玩耍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