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制度
一、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二、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暂居菌的过程。
手卫生的管理与要求:
1、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
2、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
3、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数应≤10cfu/cm 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数应≤5cfu/cm手卫生设施
一、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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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2、 手术室、口腔科、检验科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 触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3、应配备清洁剂(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免污染。 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6、手卫生设施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二、外科洗手与手消毒设施 1、应配备洗手池。
2、洗手池与水龙头的数量应合适,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3、应配备清洁剂。
4、应配备清洁指甲用品:可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如手刷,刷毛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及时剔除不合格手刷。
A、 应配备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的外科手消毒剂,有效期内使用。
B、 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
C、 应配备无菌干手物品。无菌干手物品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下列情况下应先洗手,再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患者污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