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习 证 明 兹有__中央财经大学____学校/学院__注册会计师_专业_周寅姣__同学于_2013_年7月20日至2013年8月20日在 宁夏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实习。 该同学的实习部门是审计部,实习岗位是助理审计员。 该同学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脚踏实地,虚心请教并且努力掌握工作技能,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善解人意,积极配合领导及同事的工作,虚心听取他人意见。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本事务所要求该同学严格遵守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习时间,该同学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事务所同事和睦相处。 此为本事务所在实习结束后关于该同学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的评价,供学校以及就业单位参考。 特此证明。 证明人: _李红___(实习单位盖章) 2013年8月20日
实习证明表
姓 名 学 院 实习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周寅姣 性 别 女 专业名称 学 号 中央财经学院 注册会计师专业 宁夏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乐北路26号 李红 电话 0952-2013315 周寅姣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脚踏实地,虚心请教并 单 能努力掌握工作技能,善于思考,举一反三,同时能积极配合单位位 领导和同事的工作,虚心听取他人意见,能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对 实际工作结合,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学 实习期间,该同学能服从我单位实习安排,尊敬本单位领导和 生 工作人员,能与事务所同事和睦相处。 实 习 的 评 价 评价人: 李红 (单位盖章) 2013年 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