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2 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以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部分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3 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各自类别的保护措施; 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4.5. 2 当一座建筑物中仅有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2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可不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可仅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3 当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按本章第4.5.1 条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4.5.3 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封闭气罐时,其外表面外的2区爆炸危险场所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4.5.4 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采取相应的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2 从配电箱引出的配电线路应(原为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箱和PE线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当钢管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应(原为宜)设跨接线。
3 在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应不大于2.5 kV,标称放电电流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5.5 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原为0.06)时,应采用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100m。
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度计算。
4.5.6 在建筑物外引下线附近保护人身安全而要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是:
1 防接触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 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这些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 2 ) 引下线3m范围内土壤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Ω.m。
注: 例如,采用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的这类绝缘材料层通常符合本要求。
3 ) 外露引下线,其距地面2.7m以下的导体用耐1.2/50μs冲击电压100kV的绝缘层隔离,例如用至少3mm厚的交联聚乙烯层。
4 ) 用护栏、警告牌使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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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跨步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 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这些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 2 ) 引下线3m范围内土壤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Ω.m。
注: 例如, 采用5cm 厚沥青层或15cm 厚砾石层的这类绝缘材料层通常符合本要求。
3 ) 用网状接地装置对地面作均衡电位处理。
4 ) 用护栏、警告牌使进入距引下线3m范围内地面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
4.5.7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没有超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0.3m,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1.0m2和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2.0m。
2 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 以上时, 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4.5.8 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5 防雷装置
5.1 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
5.1.1 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及其应用条件宜符合表5 . 1 . 1 的规定。
表5.1.1 防雷装置的材料及使用条件
耐腐蚀情况 材料 使用于大气中 使用于地中 使用于混凝土中 单根导体;有镀层的绞线 在下列环境中能耐腐蚀 在下列环境中增加腐蚀 硫化物有机材料 高氯化物含量 硫化物 高氯化物含量 碱性溶液 与下列材料接触形成直流电耦合可能受到严重腐蚀 铜 单根导体;绞线 单根导体;有镀层的绞线;铜管 单根导体; 钢管 单根导体 单根导体;绞线 不适合 在许多环境中良好 敷设于大气、混凝土和- 铜 热镀锌钢 电镀铜钢 不锈钢 铝 单根导体;绞线 单根导体 单根导体;绞线 单根导体;绞线 有镀铅层的单根导体 单根导体;绞线 无腐蚀性的一般土壤中受到的腐蚀是可接受的 单根导体 单根导体;绞线 不适合 在许多环境中良好 在许多环境中良好 在含有低浓度硫和氯化物的大气中良好 在含有高浓度硫酸化合物的大气中良好 - - 铜 铜 不锈钢 铅 禁止 不适合 - 注: 1 本表仅为一般原则。 2 绞线比单根导体更易于受到腐蚀。在地中进出混凝土处绞线也易于受到腐蚀。这就是为什么不推荐在地中采用镀锌钢绞线。 3 敷设于粘土或潮湿土壤中的镀锌钢可能受到腐蚀。
4 在沿海地区,敷设于混凝土中的镀锌钢不宜延伸进入土壤中,这里的地下水可能含盐,会受到腐蚀。 5 通常禁止在地中采用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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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做防雷等电位连接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
等电位连接部件 等电位连接带( 铜或热镀锌钢) 从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或 各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 材料 C u ( 铜) 、F e ( 铁) C u ( 铜) A l ( 铝) F e ( 铁) 从屋内金属装置至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 C u ( 铜) A l ( 铝) F e ( 铁) 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 电子系统 电气系统 Ⅰ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Ⅱ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Ⅲ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D 1 类电涌保护器 其他类的电涌保护器( 连接导体的截面可小于1 . 2 mm2) C u ( 铜) 截面( m m 2 ) 5 0 1 6 2 5 5 0 6 1 0 1 6 6 2 . 5 1 . 5 1 . 2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连接单台或多台Ⅰ级分类试验或D1类电涌保护器的单根导体的最小截面尚应按下式计算。
Smin ≥ Iimp/8 (5.1.2)
式中: Smin— 单根导体的最小截面(mm2 ) ;Iimp— 流入该导体的雷电流( kA ) 。
5.2 接闪器
5.2.1 接闪器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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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热浸或电镀锡的锡层最小厚度为1μm 。
2 镀锌层宜光滑连贯、无焊剂斑点,镀锌层至少圆钢250g r /m2、扁钢500g r /m2 。
3 仅应用于接闪杆。当应用于机械应力(如风荷载)没达到临界值之处,可采用直径10mm、最长1m的接闪杆,并增加固定。 4 仅应用于入地之处。
5 铬等于或大于16% ,镍等于或大于8%,碳等于或小于0.07%。
6 对埋于混凝土中以及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其最小尺寸宜增大至直径10mm的78mm(单根圆钢)和最小厚度3mm的75mm ( 单根扁钢)。
7 在机械强度没有重要要求之处,50mm(直径8mm)可减为28mm(直径6mm)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减小固定支架间的间距。
8 当温升和机械受力是重点考虑之处, 这些尺寸可加大至60mm(单根扁形导体)和78mm(单根圆形导体)。 9 避免在单位能量10MJ/Ω下熔化的最小截面是铜16mm、铝25mm、钢50mm、不锈钢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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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截面积允许误差为-3% 。
5.2.2 接闪杆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杆长1 m以下: 圆钢为12 mm; 钢管为20mm。 杆长1~2 m : 圆钢为16 mm; 钢管为25mm。 独立烟囱顶上的杆:圆钢为20mm;钢管为40mm。
5.2.3 接闪杆的接闪端宜做成半球状,其弯曲半径为最小4.8mm至最大12.7mm 。
5.2.4 当独立烟囱上采用热镀锌接闪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5.2.5 架空接闪线和接闪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50 mm2 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5.2.6 在一般情况下,明敷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表5.2.6的规定。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150mm。
表5.2.6 明敷接闪导体和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
布置方式 安装于水平面上的水平导体 安装于垂直面上的水平导体 安装于从地面至高20m垂直面上的垂直导体 安装在高于20m垂直面上的垂直导体 扁形导体和绞线固定支架的间距(mm) 500 500 1000 500 单根圆形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mm) 1000 1000 1000 1000 2
5.2.7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 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铅板不应小于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不应小于0.5mm,铝板不应小于0.65mm,锌板不应小于0.7mm;
3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mm;
4 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1mm厚沥青层或0.5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5.2.8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4.3.2 条1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 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旗杆、栏杆、装饰物、女儿墙上的盖板等, 其截面应符合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其壁厚应符合本规范第5.2.7 条的规定。
2 输送和储存物体的钢管和钢罐的壁厚不应小于2.5 mm;当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内的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壁厚不应小于4 mm。
注: 利用屋顶建筑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应符合本规范第4.3.5 和4.4.5条的规定。
5.2.9 除利用混凝土构件钢筋或在混凝土内专设钢材作接闪器外,钢质接闪器应热镀锌。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 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
5.2.10 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天线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 5.2.11 专门敷设的接闪器应由下列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1 独立接闪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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