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一批下放(委托)各区事权目
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茂府[2012]59号 【发布部门】茂名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13 【实施日期】2012.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一批下放(委托)各区事权目录》的通知
(茂府〔2012〕59号 2012年7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激活基层活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下放(委托)部分事权给茂南、茂港区,现将《第一批下放(委托)各区事权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认真做好各项下放(委托)事权相关工作。茂南区、茂港区政府要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衔接,立即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2012年8月15日前完成。
二、市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审改办)要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1 / 3
附件:第一批下放(委托)各区事权目录
附件
第一批下放(委托)各区事权目录 编号 1 2 3 4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12
设
13 14 15
局
职能下放部门 市级部门保留事权 辖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
市城乡 规划局
规划的编制、审批
辖区内城乡勘察测量管理工作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设施改动许可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管理验收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下)核准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核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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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搅拌混凝土备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 房地产行业机构及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登记
商品房预售广告、现房销售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下放(委托)区事权 5 6 7
9 10 11
2 / 3
16 17 编号 18
住 房 和 城
19
乡 建 设 局
职能下放部门 市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登记备案
外来施工、监理企业招标和承接任务资格登记备案
市级部门保留事权
下放(委托)区事权
外来勘察设计企业投标和承接任务资格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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