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1条 考核目的
1.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2.评估和提升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和日常工作的规范管理。
第2条 考核作用
本考核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第3条 考核对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员工,也适用于实习期已签合同的员工。
第4条 考核原则
1.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2.只对员工在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做出评价。
3.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因光环效应、主观偏见等而产生误差。
4.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合理。
5.考核者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应当就考核结果进行说明解释。
第5条 考核周期
1.季度考核。对员工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
月份的日~日,遇节假日顺延。
2.年度考核。对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年度一月份的日~日,遇节假日顺延。
3.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60%+年末考核得分×40%。
第6条 考核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建立企业各部门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体系。 (3)对各部门考核负责人进行岗位考核培训和辅导。 (4)定期组织实施、推进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 (5)监控、稽查各部门绩效考核的过程与结果。 (6)接受、协调处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7)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
(1)确定本部门员工的考核指标、标准及权重。 (2)协助被考核者制定个人绩效目标。
(3)考核实施过程中,与被考核者进行持续沟通,并给予必要的资源帮助和支持。
(4)记录、收集被考核者的绩效信息,为绩效评估提供事实依据。 (5)考核评价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
(6)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沟通,提出绩效改进建议,共同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第7条 经理级考核指标
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不同的考核岗位应选取不同的指标组合和权重)。
1.财务指标:公司考核期的收入和利润目标完成情况。
2.客户指标:客户、经销商满意度及市场维护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3.内部过程指标:部门或岗位的考核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学习成长指标:部门或岗位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情况。
第8条 经理级以下员工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工作业绩: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从工作效率、工作任务、工作效益等方面进行衡量。
2.工作能力:员工胜任本工作所具备的各种能力。从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一般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从工作的认真程度、努力程度、责任心、主动性等方面进行衡量。
第9条 绩效考核指标确定
1.对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确定企业内各级组织、部门的整体目标。
2.根据部门整体目标,确定分解到岗位的工作目标,并选取4~6个指标作为考核指标,同时根据重要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3.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衡量标准或评分标准。
第10条 不参与考核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3.已应征入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