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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模板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硅胶2021年2022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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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建设单位(盖章):

年加工 500 吨硅胶项目 赤峰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8 月

国 家 生 态 环 境 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 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 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 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 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 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 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 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18669836677 王欣 年加工 500 吨硅胶项目 赤峰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洪亮 赤峰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元路西 351 号 传真 / 邮政编码 266000 赤峰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元路西 351 号 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新建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 米) 其中:环 保投资 (万元) 投产日期 10 2020-370214-30-03-000031 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0 200 5% 评价经费 1.0 (万元) 一、项目由来 2020 年 12 月 赤峰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赤峰极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赤峰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元路西 351 号的闲置厂房从事年加工 500 吨硅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000m2,建筑 面积 2000m2,总投资 200 万元,预计年加工硅胶 500 吨。项目职工定员 4 人,年工作 300 天, 实行一班制,每班 8 小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赤峰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其“年加工 500 吨硅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用地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赤峰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元路西 351 号,根据该项目不动产权证鲁 (2017)赤峰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 0044164 号可知,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 《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项目所在区域为建设用地,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

3、地理位置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赤峰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元路西 351 号,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建设年 加工 500 吨硅胶项目。项目与赤峰极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共用同一厂区,项目所在厂区北侧为河东路,隔路为赤峰新亚艾普电器有限公司;南侧为滨特尔保护(赤峰)有限公司;西侧为赤峰富易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瑞德路,隔路为赤峰宏达塑胶总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 485m 的白沙上苑。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敏感目标图见附图 2-1、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2。 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本项目位于赤峰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元路西 351 号,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根据《赤峰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赤峰市省级生态红线范围及本项目位置关系见附图 4。

(2)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附近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大气环境 SO2、NO2、O3、CO 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2.5、PM10 浓度超出二级标准。

该项目废气经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经有效的隔声,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固废均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源于城阳区自来水公司,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影响不大,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的,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

2

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区域未设置负面清单。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综上所述,赤峰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 500 吨硅胶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管理要求。

三、编制依据

(一)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 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1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13、《“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 号);

14、《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 17、《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8 年 12 月 11 日修订);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 号); 2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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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模板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硅胶2021年2022年项目

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年加工500吨硅胶项目赤峰迅罗铭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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