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安装)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蒸规》第8条规定的电站锅炉其它设计资料。
2、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适用新安装锅炉) 3、锅炉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适用新安装锅炉)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6、安全阀及压力表校验证明;
7、质监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资格的锅炉操作人员证; 8、锅炉登记卡一一式两份;
9、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适用移装的旧锅炉) 10、检验结论为合格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适用在用锅炉) 锅炉许可证参数级别划分:
许可参数级别 A B 注: 1.A级锅炉制造许可范围还包括锅筒、集箱、蛇形管、膜式壁、锅炉范围内管道及管道元件、鳍片式省煤器,其他承压部件制造由上述制造许可覆盖,不单独进行许可。B级许可范围的锅炉承压部件由持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不单独进行许可。 2.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锅炉(散装锅炉除外),锅炉安装单位可以安装与锅炉相连接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除外,不受长度、直径限制)。 3.锅炉改造和重大修理,应由取得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或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许可范围(注) 额定出口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备注 A级覆盖B级。A级锅炉安装覆盖GC2、GCD级压力管道安装。 B级锅炉安装覆盖GC2级压力管道安装。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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