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村社区双井社旧村景观提升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 年 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DDS2012-001-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条款号 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3 4 5 2.2 2.2 2.2 2.2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承包方式 刘村社区双井社旧村景观提升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道办事处 施工内容主要是迁移果树、新建广场园林绿化、园建、排水、电气和排洪沟渠等。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合格 施工内容主要是迁移果树、新建广场园林绿化、园建、排水、电气和排洪沟渠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日历天。 财政资金和村集体资金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 1 定义 6 2.2 质量标准 7 8 9 10 2.2 2.2 3.1 4.1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投标有效期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11 资格后审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 12 13 14 13.1 15.1 7.4 15 5 踏勘现场 时间:自_年_月_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广州萝岗区人民政府东区街道 疑问提交时间: 2015 年 月 日 时前,地点: ,传真: 020-8216565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但将在答疑纪要中对疑问进行答复。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区招标办网站发布。 16 8 投标答疑 17 18 11 17.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 投标文件份数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2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 收件人: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道办事处;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12号行政执法综合大楼(凯达楼)B栋5楼开标室 19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月 日 时 截止时间: 2015 年 月 日 时 分 20 20.1 开标开始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 2015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凯达楼B栋5楼开标室。 办法一(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预付款担保与预付款等额,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需为广州市内分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84492.6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5713.37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0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综合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经济评委组成。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分权重为0%。 21 26 开标评标办法 22 29.1 履约担保 23 招标控制价 24 25 保修期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评标委员会人数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26 27 13.4、13.5.2 28 以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相应的专用条款为准。 29 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DDS2012-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zb.gdd.gov.cn)下载查阅。
条款号: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11.2.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4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2)《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现文:11.2.4(1)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2)投标申请人声明 条款号: 11.2.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现文: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及省、市相关部门新颁布的有关计费程序及相关规定(通知)执行;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和2014年第二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按市场价格调整后执行)。
条款号: 1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
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条款号: 13.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
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
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计价。
条款号: 13.6.2 修改类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