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总 则
1.0.1 为了统一我国建筑施工各种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的施工。
1.0.3 建筑施工安全与卫生分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现场环境与卫生三方面内容,本规范仅对第二方面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应另执行其它标准及统一规定。
1.0.4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工人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及其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1.0.5 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定、监督实施程序,对施工方案及需设计计算部分应建立审核制度,和安全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1.0.6 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高支模作业和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加强监理监督。
1.0.7 企业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进行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应向班组进行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1.0.8 企业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1.0.9 企业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正确使用。
1.0.10 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2 术 语、符号 2.1术语
2.1.1 施工现场(工地) construction site 从事施工中任何工序或作业的场地。 2.1.2 工作场所 workplace
从事施工的任何人员因工作原因必须停留或前往的一切场所。 2.1.3 安全技术 safety technique
是一门为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而研究与应用的技术。
2.1.4 安全技术措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以保障职工安全、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 2.1.5 安全防护装置 safeguard plant
配置在施工现场及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 2.1.6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s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1.7 特种作业 special work
对操作者本人及其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2.1.8 脚手架 scaffold
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的临时结构架。 2.1.9 施工用电(临时用电) electricity on construction site
由施工现场提供,工程施工完毕即行拆除的电力,并专用于工程施工的电力线路与电气设施。
2.1.10 季节施工 seasonal construction
在冬期、夏季、雨季及台风季节所进行的建筑工程施工。 2.1.11 冬期施工 winter construction
根据当地多年气温资料,在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C的环境下施工。 2.2符号
K1--结构强度安全系数 K2--结构稳定安全系数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S --荷载效应 R --结构抗力 W k --风荷载标准值 W --风荷载设计值 ?S --风荷载体型系数
?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基本风压值
L1、L2、L3 --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 N --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PE--保护线(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称保护零线) I --电流
t --通过电流I所用的时间
TN-C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接零保护系统 TN-S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的接零保护系统 3 工地建设 3.1 一般规定
3.1.1 工地应创造条件实行封闭管理。在作业区域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档,应选用坚固、整洁的材料,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墙边严禁堆物。在建筑物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3.1.2 工地应设置固定的出入口。
3.1.3 工地应铺设整齐、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3.1.4 行人、车辆运输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
3.1.5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在建工程内部各楼层,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3.1.6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3.1.7 工地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3.2 临时建筑、设施
3.2.1 临时建筑物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n定为5年
3.2.2 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等建筑物结构重要性系数γ0=1.0。工地非危险品仓库等建筑物结构重要性系数γ0=0.9,工地危险品仓库按相关规定设计。 3.2.3 临时建筑及设施设计可不考虑地震作用。 3.3工地防火
3.3.1 工地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 3.3.2 工地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3.3.3 工地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源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3.3.4 对各类灭火器材、消火栓及水带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使用效果。 3.3.5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3.3.6 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
3.3.7 当发生火险工地消防人员不能及时扑救时,应迅速准确地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并清理通道障碍和查清消火栓位置,为消防灭火做好准备。 3.4 季节施工
3.4.1工地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