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履行如下法律义务请遵照执行:
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义务
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扩、改建项目(具体参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在开工前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除外),并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建设。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的罚款,并可能被责令恢复原状。对拒不停止建设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长可处十五日拘留。
二、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制度
新、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包括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200万元罚款,同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可被处20万元的罚款。
三、自觉持证排污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在投入生产前向行政审批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实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违反以上规定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最高可被处100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还将被按日计罚。
四、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确保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含有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2、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含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防渗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实施台帐管理,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4、定期组织水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
5、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二)废气
1、强化工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规范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确保废气实现有组织达标排放;
2、选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环节,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3、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含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实施台帐管理,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违反以上规定将被责令停产整治,最高可被处100万元的罚款。
(三)噪声
按要求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5万元的罚款。
五、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一)固体废物
进行申报登记,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分类存放,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10万元的罚款。
(二)危险废物
分类收集、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收集、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加强对收集、贮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20万元的罚款;违法处置3吨以上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履行环境应急管理义务
(一)企业自身环境 风险源的排查管理。
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10万元的罚款。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最重将被责令关闭,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二)重污染天气的 限产减排。
严格执行市政府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发布的限产、停产规定。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查封、扣押30天。
七、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10万元的罚款。
八、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50万元的罚款。
九、自觉接受现场检查
被检查企业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资料。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可被处20万元的罚款。
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境保护例会制度》《环境保护定期巡视制度》《环境保护培训制度》《环境保护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环境保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在企业办公室或车间内显著醒目位置进行张贴。
第二部分
一、厂区环境 1、厂区内路面硬化 厂区内视线范围地面和墙面内无油污无杂物,尤其是油桶、铁面等一些固废必须进固废间。旧设备、包装箱、废品等杂物不允许存在,需要归并一起存放(干净整洁)。
2、危废间的建设 要求: (1)设立单独专用的房间带有门和窗户,不允许有其他杂物,有防火设施(如防火沙、消防栓)。 (2)安装冷光灯。 (3)地面硬化,干净整洁。 (4)门外双锁双人管理制度并挂有危险品标识牌。 (5)室内上墙固废管理制度和固废产生工艺流程图及固废台账。
第二部分
二、车间环境
1、车间内环境的建设
要求:(1)地面无油污干净整洁,安装防漏层或硬化(地面硬化一般为水泥地面并上防渗漏涂料,有条件的在水泥地面下添加防漏层)。
(2)周围墙壁无油污,如不达标需要重新刷涂料。
(3)生产区、安装区、半成品区及成品区要划分明确。
近年来,生态环境的保护一直备受重视,特别在污染防治方面,政府对各企业,尤其是排污企业的把控一直很严,那么,如何才能避过环保督察行动的“利剑”呢?做好下面这些就不怕了。
一、执行环保政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二、提升装备水平 1、企业应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敞开式生产工艺,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生产工艺,尽量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 2、采用先进输送设备。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 替换现有水喷射真空泵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抽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应对放空尾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优先采用罗茨真空泵、无油润滑往复式真空泵等真空设备。如因工艺需要采用喷射真空泵或水环真空泵,应采用反应釜式或水槽式密闭真空泵,循环液配备冷却系统。 3、优化进出料方式。反应釜应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 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 4、提高冷凝回收效率。溶剂在蒸馏过程中应采用多级梯度冷凝方式,提高有机溶剂的回收效率,优先采用螺旋缠绕管式或板式冷凝器等效率较高的换热设备。 5、采用先进离心、压滤设备。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企业应采用 密闭离心机、多功能一体式压滤机、暗流式板框压滤机等替换敞开式离心机,母液槽尾气含有易燃及有毒、有害组分的须密闭收集、处理。 6、采用先进干燥设备。企业应采用密闭式干燥设备或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需 冷凝回收有效成分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 7、规范液体物料储存。化学品(含油品)储罐应配备回收系统 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酸、碱液储槽装卸过程放空尾气须采用降膜或填料塔吸收,呼吸放空尾气应采用多级水封吸收处理。 8、推行节水型生产工艺。除特殊工艺要求外,物料的洗涤优先采用逆流漂洗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