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修订是根据近年来教育和教师工作的新形势作出的更加科学和有针对性的修订。值得一提的是, \保护学生安 全 \被首次写入了新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写入该内容是在明确 \保护学生安全 \是教师应遵守的职业精神。教育 部前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教育部早在 2004 年就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工作,专门成立研究小组,
由专家、教师及教育部官员组成。此次修订是我国自 1997 年以来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首次修订,是
根据近年来教育和教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在前期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 ( 2) \终身学习 \被单独提出
在新规范中, \终身学习 \被单独提出。实际上,随着社会形势发展,中小学的课本也在不断更新、变化,再也不像以前一成不变。同时,社会的进步也要求教师不断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学方法。如果想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要终身学习。
第三章 学生权利保护
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权利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是学生作为公民享有的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另一个是学生因特定的学生身份而
享有的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
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
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依学生就读学校的不同和学生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
奖学金、贷学金的规定主要适用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 学位证书的规定主要适用于高等学校的学生等。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教育法之外的法定权
教育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隐私权。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权。再如体育、卫生行政部门赋予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权利等。 2.新颁布的法定权
\两免、一补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可以免交杂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行 费。
二、学生的义务
学生的义务是指学生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参加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依学生就读学校的
类
别与其年龄,学生的具体义务各有差别。我国现代教育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对各级
各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 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学生的基本义务专门作了规定,包括下列四个方面内容:(
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 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义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要
履
行下列义务:( 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具有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具有履行身为学 生的义务。( 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具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
务。
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章 教师职业道德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 年修订)
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二)《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 1.坚持 \以人为本 \ 2.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3.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 4.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 5.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三)新《规范》的基本内容
爱国守法 -- 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爱岗敬业 -- 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
--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28
---
--
关爱学生 -- 师德的灵魂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书育人 -- 教师的天职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 -- 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 -- 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新《规范》的亮点
与旧版本相比,新《规范》从原来的 8 条缩改为 6 条。在保留原来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条目,这也是其亮点所在。 1. 要做 \先生 \还要做 \学生 \2. 抵制有偿家教,规范从教行为。 3.\保护学生安全 \不能简单理解为 \以命换命 \ 4.要重视分数,但不能只为分数。
5. 不是法律,但与法律有关联性。四、《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解读
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共七章二十二条, 把对班主任的配备与选聘、职责与任务、待遇与权力、
培养与培训、 考核与奖惩都做了明确的规特别是在第一章 《总则》 里面, 更是对班主任的概念作了详细的界定, 定, 也把班主任工作提到了一个显著的地位: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幼儿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 幼儿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幼儿的人生导师。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 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 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4 个亮点: 《规定》出台以后,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解读,表示该《规定》有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
教 一是明确了班主任工作量,使班主任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规定》要求:
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明确了班主任教师应当把授课和做班主任工作都作为主业,要拿出一半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来关心每个
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二是提高了班主任经济待遇,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自 2009 年起,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
工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
见》,这次出台的《规定》第十五条要求将 \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
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
三是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 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 新出台的 《规定》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
法权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同时,不再缩手缩脚,可以适当采取批评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学生。
四是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使班主任有更多的信心来做班主任工作。《规定》从班主任的职业发展、职务晋升、参与学校管理、待遇保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的尊重和认可,对广大班主任教师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激励。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对
于稳定班主任队伍、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鼓励广大班主任能长期、深入、细致地开展班主任 _丁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
--
29
专业文档 考试资料学习资料 教育试题 方案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