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做好煤矿安全工作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4
适应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做好煤矿安全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是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有利保证,这已通过煤矿安全生产的历史实践得到了充分的证明。由于国务院机构的调整,煤炭工业安全监察机构也随之进行了改革。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迅速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改善和稳定安全局面,国务院于1999年末下发了国办[1999]104号文件,决定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实行垂直领导、分级负责、行政执法、政企分开。这个决定不仅是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与国际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接轨,更是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
本人结合十几年从事煤矿企业安全监察工作的实践,就当前如何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提出自己的见解,供从事煤矿安全工作的同仁参考。
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监督检查
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部门,是企业内部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依法行政监督的工作机构。它的工作可以形象的理解为企业内的“交警与司机”的关系。所以,安全部门必须依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违章,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主要职责要做到:
(1)监督检查贯彻《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其它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安全第一”方针的落实情况。主要是各级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意识、行动实际表现的监督检查。体现在安全摆位,处理好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上。核心是检验、考核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3)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规程、技术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执行不好的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停产、经济处罚等)。
(4)监督检查职工遵章作业情况。重点是纠正现场的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以及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手虽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及现场兑现。规程、措施由谁编制,由谁审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审批严密。措施应有针对性、操作性、科学性、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