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全市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快##法治建设进程,根据市委部署要求,现就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职责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职责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如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的原则,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对监督检查及考核问责提出具体要求,对于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贯彻《职责规定》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履职尽责,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职责规定》
《职责规定》首次强调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首次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纳入政绩考核。这些刚性制度举措和硬性规则强化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意识,维护和保障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发展地位。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职责规定》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和履职尽责的“基本功”,认真研读原文,掌握主要内容,领会基本精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细照笃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釆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
体,广泛深入宣传《职责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践行《职责规定》要求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职责规定》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掏私枉法,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真正把《职责规定》所列的主要职责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四、加强《职责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规定的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和专项督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谈话约谈和追责问责制度,对于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內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确保《职责规定》效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