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
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汴政办[2015]101号 【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6 【实施日期】2015.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5]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开封市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 / 2
为进一步治理提升我市城市环境,规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和《开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开封市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一)加强源头管理,依法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依法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核准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消除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现象。
(二)依法加强开封市城区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行为的管理工作。任何车辆未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行为,严禁不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毡盖装置、卫星定位、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消除运输途中抛洒现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对运输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严禁使用未取得许可标识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三)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制度,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使建筑垃圾发挥可再生利用价值,从而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四)开封市城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出入口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