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司法考试真题点评: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共考核40分,其中《劳动法》5题9分,《证券法》1题2分,《反不正当竞争法》2题2分,《拍卖法》1题2分,《招标投标法》2题3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题2分,《产品质量法》1题2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3题4分,《土地承包法》1题2分,《个人所得税法》1题2分,《企业所得税法》1题2分,《税收征收管理法》1题1分,《商业银行法》1题2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题2分,《环境保护法》2题3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会计法》和《审计法》没有考核。
经济法的分值和往年持平,《劳动法》和\土地法\作为一贯的重点分数较多,其他的单行法地位相当。今年经济法的试题难度较去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偏题减少,考核的知识点回归到了传统的重点,这从广大考生考后的反应中也可以看到。具体而言,《劳动法》考到了42条的工作时间制度(26题)和27条与30条的经济性裁员(97~100题)。《反不正当竞争法》考到了7条的行政垄断(21题)和5条的混淆行为(22题)。《拍卖法》考到了拍卖规则(72题)。《招标投标法》考到了45条与46条中的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和法律效力(25题)以及3条的招标范围(71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到了7~15条中的消费者权利(66题)。《产品质量法》考到了62条的服务业经营者的法律责任(65题)。《土地管理法》考到了16条的土地确权纠纷(24题)、57条的临时建设用地(27题)以及《实施条例》29条中的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74题)。《土地承包法》考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与流转(73题)。《个人所得税法》考到了2条的征税范围(69题)。《企业所得税法》考到了26条、27条中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情形(70题)。《税收征收管理法》考到了40条的强制措施(23题)。《证券法》考到了证券的性质(75题)。《商业银行法》考到了3条的商业银行的性质(68题)。《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考到了6条的信息共享机制(67题)。《环境保护法》考到了9~12条中的环保主管部门的职权(28题)和41条、42条中的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76题)。针对上述试题考生应有以下启示:首先,经济法部分理论性弱,绝大多数就是法条题,今年的考试只有75题稍具理论色彩。因此,考生在复习时最简洁的方法就是反复阅读法律条文,教材和著作类的辅导资料费时费力,价值不大。其次,考生在复习时不能忽视各单行法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都在今年成为了考核对象。由于今年的命题非常\常规化\,
预计试题答案不会有太大争议。
商法共考核48分,其中《公司法》6题9分,《合伙企业法》4题6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题2分,《企业破产法》3题4分,《保险法》2题4分,《票据法》2题3分。另有《公司法》案例1题20分。《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海商法》没有考核。
商法的分值较往年有所减少,《公司法》作为传统的龙头仍然是风光无限,占据超过一半的分数,其次就是大幅修订过的《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其他法律分数较少,这种分值分布和往年是一致的。具体而言,《公司法》考到了公司的股东人数(25题)、公司财产的独立性(26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30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职权(76题)、股东权利和义务(78题)和公司的分立(79题)。这些题目总体难度不大,考生运用以下知识即可解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是2-200人;股东的出资除了土地以外都必须转移所有权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有优先购买权,但前提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且\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不影响其股东资格,且股东分取利润是按\实缴\出资比例;公司分立应由股东决定,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法》考到了表见合伙(27题),合伙人的主体范围(31题),合伙企业的破产(73题),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75题)。这些试题的答题要点是:表见合伙导致该有限合伙人对该项业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只是排除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合伙企业可以破产,破产后普通合伙人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考到了股权转让(74题)。《企业破产法》考到了管理人的职权(28题),债务人财产的范围(29题),债务人可以申请的程序(70题)。《保险法》考到了保险利益原则(72题),责任保险与代位求偿(77题)。《票据法》考到了票据理论(32题、71题)。考生对32题应注意:票据无因性不能在原因关系的直接当事人之间主张;对物抗辩是对票据记载事项的抗辩,能对一切人主张,对人抗辩则反之。对71题应注意:票据具有无因性和设权性。结合上述试题分析,考生应有以下启示:首先,商法较经济法而言更具理论性,这一点在《保险法》和《票据法》上体现的最明显。因此,商法的学习不仅要注重法条,教材的论述或辅导教师的讲解都是有必要参考的。其次,新增法律和知识点都是考试重点,这一点在《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上体现的最为明显。但同时也可看出,第一年考核的新增法律和知识点难度一般不大,
得分较容易。
知识产权法共考核14分,其中《著作权法》4题7分,《专利法》2题3分,《商标法》2题4分。知识产权法的分值和往年持平,《著作权法》在其中仍然是重心,试题难度也。具体而言,《著作权法》考到了合理使用(14题),著作权的权利内容(58题),表演者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59题),作者的认定(60题)。《专利法》考到了专利侵权行为(15题、63题)。《商标法》考到了商标侵权(61题)和商标的构成条件(62题)。从以上试题可看出,当前的知识产权法命题越来越集中于侵权行为的认定。除此之外,《著作权法》还易于考核权利主体、合理使用和权利内容(其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表演者权考核最频繁)。《专利法》还易于考核专利的新颖性,《商标法》还易于考核商标的构成条件。由于知识产权法愈来愈侧重理论考察,试题几乎都是拟制的案例,考生仅仅靠复习法条是绝对行不通的。建议在全面了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认真阅读教材或接受培训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