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阳澄湖周边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
(2016-2024年)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市阳澄湖周边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方案(2016~2024年)》(苏府办[2016]191号)提出的目标任务,特制订**市阳澄湖周边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4年)。
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现状
按照《**市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划定的阳澄湖保护区和控制区,该范围内常熟共有池塘面积21965亩,涉及锡太路沿线的沙家浜、辛庄、虞山、尚湖四个乡镇。这些池塘大部分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开挖的蟹虾养殖池塘,建设标准低,池塘大小不一,池深只有1米左右。近年来,**市政府在锡太路沿线规划建设南部特色水产示范带,已建成一个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二个省级现代渔业精品园,一个现代渔业示范场和二个现代渔业示范村。通过这些建设,渔业生产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提高了渔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生态健康养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
然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池塘标准化改造力度不大,到2015年底止,该区域尚有约1.4069万亩池塘未进行标准化改造,占该区域养殖池塘总面积
的64%;二是养殖池塘改造费用大,我市已实施的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亩均投入超过1万元,大规模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资金严重不足;三是由于池塘养殖承包期普遍较短,大部分养殖户存在生产短期行为,不敢投入更多资金开展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在养殖主产区,由于塘挨塘、渠连渠,有的养殖户也想改造自己的塘口,但独自改造不仅不经济,而且效果也不好,迫切需要组织起来;五是长效管理机制难落实,少数地区养殖池塘改造后,由于标准较低、疏于管理或承包者频频易手等原因,养殖池塘重新出现老化现象等等。
二、实施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实施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必须科学规划,符合本地区“百万亩特色水产”产业布局,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2.连片优先,集中实施。统筹兼顾自然条件、养殖池塘分布和水产品基地建设需要,结合土地流转和现代渔业园建设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池塘连片规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连片开发、整体推进。
3.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在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支渔涉渔资金统筹的同时,依托各类渔业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渔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尊重渔民意愿,调动渔民积
极性,形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强大合力。
4.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分配规范、运转安全、有效使用。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强化检查督导、监测评价,确保养殖池塘持久达标、发挥效用。
(二)主要目标
用3年时间对区域内尚未改造的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建成一批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形成水域资源利用率更高、水环境维护能力更强、水产品市场美誉度更佳、水乡风情更浓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渔业发展面貌。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要求
1.池塘连片整齐。池塘集中连片50亩以上,布局合理,形状规则,池塘形状为长方形,长宽比1.5~3∶1左右。面积5~20亩为宜。主池埂顶宽度不小于3米,支池埂顶宽度不小于1.5米。池埂坡比1∶1.5~3.0(砌石、水泥板护坡除外)。池塘深度1.5~2.0米,有效蓄水1.0~1.5米,塘底淤泥厚度不超过0.2米。池塘护坡因地制宜。
2.设施设备配套。进、排水系统分设,进水口远离排水口。利用暗渠作为进水渠的,一般用水泥预制管或PVC管,减少占地面积;利用明渠作为排水渠的,可以在沟渠内设置净化生物,形成生态沟渠。电力、渔业机械、生产道路、生产管理用房等配套
设施完善。
3.道路环境优美。主干道4米以上,生产道路3米以上,每100~150亩设施一个固体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运出养殖区,保持环境绿化
4.生产管理先进。水产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大力推广混套养、种草放螺、内循环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亩均效益3000元以上。
(二)实施区域
《**市阳澄源生态优化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划定的阳澄湖保护区和控制区范围内具备改造条件的涉及常熟的沙家浜镇、虞山镇、辛庄镇和尚湖镇部分区域共14069亩,因申张线建设征用该区域池塘1500亩以上,本方案拟计划实施改造12569亩。
(三)分阶段实施目标
2016年4000亩,2017年4000亩,2024年4569亩。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按照苏府办[2016]191号和常发办[2016]26号文件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建设小组,为标准化池塘改造提供组织保障。
(二)资金保障
根据常发办[2016]26号和常政发[2016]44号文件精神,
对经批准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市级补助实际完成总投资的60%(池塘每亩补助最高2000元),项目同步争取落实上级农委、渔业、发改、财政等部门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相关项目及资金的,市级在扣除上级项目完成总投资后,对超出部分再按上述标准补助。
(三)人员保障
相关板块要结合**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建设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