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
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姓名 毕业院校 必填项 滁州学院 打印后手工填写 必填项 性别 必填项 隶属关系 政治面貌 地方 所学专业 必填项 必填项 出生年月 学历 学号 必填项 本人联系 电话 家庭联系 电话 必填项 必填项 必填项 必填项 院系班级 就读起止时间 学校地址及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公民身份号码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综合楼217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39000 行政三级区划 家庭详细地址 必填项 必填项 必填项 有效联系方式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必须和财务处核实后填写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必须和财务处核实后填写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毕业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账户 空 空 空 空 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账户 按照实际贷款金额填写 毕业生利息=本金×年利率÷360×455,在校不填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或农村金融合作机构 详细地址 贷款机构开立的还款账号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分行×××分理处 存 入 银 行 邮 局 汇 款 邮政编码:不支持 开户银行账号:准确有效账号 开户人姓名:必填项 开户银行地址:详细地址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不支持 收款人地址:不支持 毕业高校审核情况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 审查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验、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2.可自行复印(正反面,A4纸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