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技术组织措施
10.1、文明施工措施
10.1.1 建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10.1.2 文明施工制度
10.1.2.1 认真贯彻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10.1.2.2 定期向公司工程部汇报项目文明施工情况和措施; 10.1.2.3 制定项目组各部门的文明施工责任制,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的保证体系;
10.1.2.4 定期研究解决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10.1.2.5 组织审批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10.1.2.6 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和开展文明施工竞赛等活动; 10.1.2.7 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
10.1.2.8 督促各施工队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 10.1.2.9 总结与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
10.1.2.10 对文明施工疏漏和不足之处,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1.3 文明施工设施布置
10.1.3.1 在大门外附近明显处设置宽0.7m,高0.5m施工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姓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体规整、明洁美观,设置
高度底边距地面不低于1.5m。
10.1.3.2 施工工地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低于2m。沿城市主要街道工地的门柱应为矩形或正方形,短边不小于0.36m。 10.1.4 对现场场容管理
10.1.4.1 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10.1.4.2 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10.1.4.3 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明灯。
10.1.4.4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10.1.4.5 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操作面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
10.1.4.6 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10.1.4.7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10.1.4.8 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
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10.1.4.9 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10.1.4.10 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鼓舞士气、表扬先进的作用。 10.1.5 现场机械管理
10.1.5.1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10.1.5.2 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10.1.6 现场生活卫生管理
10.1.6.1 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包括民工)宿舍,保持清洁卫生,要建立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并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使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内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 10.1.6.2 工地伙房食堂及临时卖饭处所,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10.1.6.3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定期施洒白灰或其他消毒药物,厕所有水冲设施。
10.1.6.4 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10.1.7 施工垃圾清运及卫生防疫
10.1.7.1 现场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悬挑结构上
不得堆放垃圾及杂物。
10.1.7.2 施工现场应设垃圾站,及时集中分捡、回收、利用和清运。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垃圾消纳场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10.1.7.3 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车辆不带泥砂出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
10.1.7.4 办公室、职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0.1.7.5 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现场内设厕所,应有专人保洁。坑上加盖或水冲,厕所墙壁屋顶要严密,门窗齐全,夏天加纱窗、纱门。及时喷药,防止孳生蚊蝇。
10.1.7.6 冬季取暖炉,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前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1.7.7 工地食堂、伙房要有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伙房应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
10.1.7.8 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操作人员上岗穿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生食和熟食分开加工和保管。
10.1.7.9 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 10.1.8 施工现场料具存放 10.1.8.1 大堆材料的存放
砂、石、灰等存放成堆,场地平整,不得混杂;色石渣要下垫上
苫,分档存放。
10.1.8.2 水泥的存放
(1)库内存放:水泥库要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分品种型号堆码整齐,离墙不少于10cm,严禁靠墙。垛底架空垫高,保持通风防潮,垛高不超过10袋,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具备可靠的苫、垫措施,下垫高度不低于30cm,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3)散灰存放:应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4)袋装粉煤灰应存放在料棚内,或码放整齐后搭盖以防雨淋。 10.1.8.3 混凝土构件的堆放
分类码放,堆放整齐;场地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 10.1.8.4 钢材及金属材料的存放
(1)须按规格、品种、型号、长度分别挂牌堆放,底垫木不小于20cm。
有色金属、薄钢板、小口径薄壁管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
(2)码放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盘条要靠码整齐;成品半成品及剩余料应分类码放,不得混推。 10.1.8.5 木材的存放
(1)应在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上堆放,垛基不低于40cm,垛高不超过3m,以便防腐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