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
章 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
模块四 合同法律制度
专题一合同 概述
案例导读
甲和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妇于周日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同意。甲花费600元精心准备了一桌饭菜,并备好价值400元的酒水。但周日中午乙夫妇因有事没有前往。该饭菜只能由甲夫妇自己吃,但酒水没喝。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甲乙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甲能否就其损失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甲邀请乙夫妇吃饭的行为性质上属于社交或情谊行为。当事人无设立、变更或消灭合同关系的意图,并未建立合同关系,即便乙夫妇爽约,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及问题讨论
甲将一个箱子交给乙保管,保管费50元。问:该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评析
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乙双方互为权利义务。
案例及问题讨论
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问:哪个是主合同、哪个是从合同。 评析
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专题二 合同的订立
案例导读
某年10月15日,甲公司从报纸上看到乙公司刊登的一则广告,介绍乙公司生产的新型热水器,价格为每台1200元,如购买量大还可以优惠。于是甲公司发邮件给乙公司,邮件内容称“如每台热水器价格为1000元,则欲购买200台,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乙公司收到邮件后于10月20日给甲公司回复表示同意。问题:
(1)乙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甲公司发出的邮件属于什么性质?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何时成立? (4)如果乙公司发出邮件后要反悔。怎么办? 评析
(1)乙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2)甲公司发出的邮件属于要约。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同意回复时成立。
(4)如果乙公司发出邮件后要反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意思表示的撤回”的规定,乙公司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甲公司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甲公司。
案例及问题讨论
甲向乙发出要约,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3天后,甲反悔,欲撤销要约。
问:甲可否撤销要约? 评析
甲不得撤销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则要约不得撤销。
案例与问题讨论
甲公司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本公司生产的W型电话机单价90元,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公司联系。”乙公司回函称:“我公司愿意订购W型电话机400台,单价70元。”甲公司回函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