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库 (林业行政、治安)
一、填空
1、森林公安机关是 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2、森林公安的职能是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3、森林公安民警未取得 基本级执法资格 的,不得办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4、森林公安民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 营业性娱乐场所 。 5、森林公安民警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得戴 有色眼镜 。 6、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应当由 二人以上 共同进行。
7、森林公安机关办案严禁 玩忽职守 、不履行 法定义务 。 8、执法行为的期间以 日 、 月 、 年 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
9、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给被处罚人,并有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 签名 或者 捺指印 。 10、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 委托送达 或者 邮寄送达 。 11、进行讯问、询问时,办案民警不得少于 二人 。
12、嫌疑人如厕时,办案民警应当在其往返途中及如厕时进行 监管 ,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3、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报警应当 全天值守 ,值班民警不得少于二人。
14、对于群众的报警、求助和投诉,要及时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 推
诿、拒绝、或拖延 。 15、
16、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和报警、求助、投诉的行为,应当为其 保守秘密 ,并在接警记录中注明。 17、出警指令的容包括:报警人、 联系方式 、案发时间、地点、目前状况以及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
18、处置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事故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并报告 分管负责人 。
19、出警民警到达警情现场,有条件的,应当对处警全过程 录音 、 录像 。
20、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出示 人民警察证 并表明身份。 21、现场情况可以初步认定为林业行政案件时的,严禁对行为人采取 刑事 、 治安 强制措施。
22、先期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对 现场情况 和处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3、醉酒人行为失控,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 保护性措施 约束至酒醒。 24、
25、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 口头警告 或 鸣枪警告 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
26、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民警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 家属 或者其 所在单位 。
27、在必要情况下,执法民警可以根据需要经森林公安机关现场负责人批准,划定 警戒 区域,使用 警戒带 进行隔离。 28、夜间使用警戒带应当配置 警示灯 或者 照明灯 。 29、需要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的,应当通知 技术部门 派员到场。
30、因紧急情况,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处警民警应当在 24 小时依法向森林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31、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可以使用 驱逐性 、 制服性 警械。
32、巡逻主要采取徒步巡逻、骑自行车巡逻和 驾驶机动车 巡逻的方式进行。
33、驾驶机动车巡逻时,每车不得少于 2 人。
34、警车非处警时车速一般不得超过每小时 40 公里,并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地点下车进行巡查。
35、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对有犯罪嫌疑的人,可以当场 盘问 、 检查 。
36、民警执行设卡检查任务时,应当穿着 防弹背心 ,戴防弹头盔。
37、盘查可疑人员时,于被盘查人保持适当的距离,尽量让其背对 开阔场地
38、对有一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先将其 控制 并进行检查,确
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盘问。
39、进行人身检查时,有效控制被检查人,在警戒人员的掩护下对其进行检查,防止自身受到 攻击和伤害 。
40、当被检查人有异常举动时,公安民警应当及时发出警告,命令其停止动作并做好 自身防 。
41、对于需要没收或者扣押的各类违禁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及时上交 有关部门 。 42、确认被检查人涉嫌犯罪的,可以依法对其传唤、口头传唤或者依法采取其他 强制措施 。
43、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 12 小时。
44、在继续盘问间隙期间,应当将被盘问人送入 侯问室 。 45、。
46、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 结果发生地 。 47、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 。 48、
49、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 证据 。
50、被调取人拒绝提供证据的,森林公安机关应当 注明 。 51、物证的照片、录像,经与原件核对无误或经 鉴定 证明为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2、以一般程序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
国家林业局 统一制定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53、没有事实或不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经森林公安机关或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不予立案 。
54、通知嫌疑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应当立即进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8 小时。
55、询问前,应当了解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与其他被侵害人、证人、 嫌疑人 之间的关系。
56、森林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被询问人在询问期间的 人身安全 。 57、对于行为案发现场,应当进行 现场勘验 ,及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8、勘验、检查笔录应载明被勘验、检查对象的 具体地点 、方位、现场位置、周围环境和现场状况。
59、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
60、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批准,应当在 7 日提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自行解除。
61、进行抽样取证时,应当有被抽样取证的物品持有人、 见证人 在场。
62、对于需要评估的事项,应当 委托 或 聘请 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评估。
森林公安执法研究细则复习题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