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施工过过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安、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 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厂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检查变换工种时的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