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河南 代码:10463
授权学科 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 (类别) 代码:1202
授权级别 □博士 ■硕士
6年12月28日
编写说明
一、本报告是在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总结,分为三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本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总结报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4年3月北京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年印发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博士”;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硕士”。
四、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3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为3年11月30日——6年11月30日。
六、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七、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八、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九、本报告文字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限用A4。
第一部分 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1 目标与标准 1.1培养目标与定位
本专业主要为盈利组织、政府部门和非盈利性组织等机构培养高层次、综合型的管理人才;毕业后能胜任本专业或相邻专业的教学、科研以及相关的实际管理工作。要求: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实精神、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修养,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牢固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门知识,具有独立分析解决本学科实际问题的能力;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思维、表达、写作和组织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和初步写作。
(5)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技术,解决本学科领域的问题并有新的见解。 1.2学位标准
(1)本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论文指导、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学位论文要求在满足《河南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应结合专业特点,论文字数应在四万字以上,要求综合应用多种研究方法;内容有深度,能理论联系实际;表述规范,有一定的模型;对研究的问题有新的见解,研究结论和建议等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指导意义或重要的参考价值;参考文献要求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10篇以上;学位论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写作,交导师签字认可,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学位论文答辩小组审阅,经审阅同意参加答辩,并通过答辩。
(2)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国内外期刊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以上,要求排名第一名(或第二名但导师为第一名);或有省部级以上的鉴定项目(或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