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2、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牌号,并按炉号、规格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5.3.4.3、钢筋有出厂证明书,并按同一炉号和直径重量不超过60t为一批,按要求取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工。 5.3.4.4、钢筋的力学、工艺性能
屈服抗拉 强度等级代外型 钢筋号 级别 公称 直径 (mm) 不小于 d=弯心直径 a=钢筋公称直径 点 σs 强度 σb 反向弯伸长率 (%) 冷弯 曲 正450 反230 100010h弯弯应力松弛 σcon=0.7σb 品种 (M(MPPa) a) h不大不大于于(%) (%) 光圆 Ⅰ R235 热轧牌号 HRB 带肋335 钢筋 牌号 HRB 400 8~20 235 6~25 28~50 6~25 28~50 牌号 HRB 500 6~25 28~50 500 630 12 400 570 14 335 490 16 370 25 1800d=a 1800d=3a d=4a 1800d=4a d=5a 1800d=6a d=7a d=3a d=5a d=5a d=6a d=7a d=8a 低碳钢热Q215 轧盘Q235 圆条
5.3.4.5、钢筋对焊
5.5~30
215 235
375 410
27 23
1800 d=0 d=0.5a
钢筋对焊接头应按《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的规定进行。焊接接头的性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规定。
钢筋对焊接头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接头部位无横向裂纹;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 对焊接头允许偏差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接头处钢筋轴线偏移 接头处弯折 对焊允许偏差 检验单元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2 0.1d且≯2mm 4° 抽查5%且不少于10个接头 1 1 用刻槽直尺量 5.3.4.6、钢筋制作
5.3.4.6.1、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表面应洁净、无锈皮、无损伤或油污。 5.3.4.6.2、钢筋加工长度偏差在受力钢筋允许偏差+5~-15mm范围内。 5.3.5、钢筋工程质量标准
5.3.5.1、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根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5.3.5.2、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有关规定。
5.3.5.3、钢筋对焊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35D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面积的百分率不大于50% 。
5.3.5.4、采用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搭接长度:Ⅱ级钢筋最小搭接长度,受拉区35d,受压区30d;构件中两根非同一截面搭接的接头,接头中心距离不得小于搭接长度的1.3倍且不小于50cm;同一截面内的接头面积占受力钢筋总面积的百分率,受
压区不得大于50%,受拉区不大于25%。
5.3.5.5、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其正偏差不应大于10mm。保护层垫块的支垫方法和间距应能保证钢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不发生位移与变形。混凝土或砂浆垫块应提前按批检验,强度和抗氯离子渗透性能不应低于构件的设计要求,垫块厚度的允许偏差为+2、0mm。
5.3.5.6、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锈皮。 5.3.5.7、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和《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等的有关规定。 5.3.5.8、钢筋骨架应绑扎或焊接牢固,绑扎铅丝头应向里按倒,不得伸入钢筋保护层。 5.3.5.9、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序号 1 2 项目 长度 弯起钢筋弯折点位置 允许偏差(mm) +5、-15 ±20 序号 1 2 5.3.5.10、钢筋绑扎、装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与方法 序号 钢筋骨架1 外轮廓尺寸 宽度、高度 间距 层距或排距 项目 允许偏检验单元测点 3 检验方法 差(mm) 数量 长度 +5 -10 +5 -10 ±15 ±10 ±20 ±20 逐件检查 3 3 3 2 3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2 3 4 受力钢筋 弯起钢筋弯起点位置 箍筋、分布筋间距 用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连续3档,取大值 5.4、混凝土工程 5.4.1、混凝土浇筑工艺
混凝土采用工程集中拌和站生产的混凝土。由拌和楼集中拌和供应,搅拌车水平运
输,混凝土泵车泵送混凝土入模。 5.4.2、混凝土原材料的要求
各种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并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原材料质量必须满足《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5.4.2.1、水泥:进场必须有合格证,现场取样复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5.4.2.2、细骨料
采用河砂,细度模数2.3~3.0的中砂,满足以下要求: 总含泥量(以重量百分比计)≤5.0 其中泥块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计)≤2.0 云母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计)≤2.0 轻物质(以重量百分比计)≤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以SO3重量百分比计)≤1.0
5.4.2.3、粗骨料:采用5~20、20~40mm的二级配碎石,满足以下要求: 配制混凝土应采用质地坚硬的碎石,其压碎指标值(%)≤16;软物质颗粒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计)≤10;针片状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计)≤15;山皮水锈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计)≤30;总含泥量(以重量百分比计)≤1.0;碎石里不得混入煅烧过的石灰石块,白云石块或大于1.25mm的粘土团块,骨料颗料表面不宜附有粘土、薄膜。 5.4.3、混凝土搅拌
混凝土采用搅拌站集中搅拌,配料应严格按配料单进行配料,不得任意更改。配料由电子秤自动控制,其偏差满足规范要求,称量器械必须经检验合格后使用,后方上料采用装载机、皮带机工艺。
混凝土拌和时间:从材料投入搅拌机起至开始吐料止,其连续搅拌时间按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规定,不少于90秒,加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加长30秒。 5.4.4、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采用混凝土罐车运输,混凝土泵车泵送入模的工艺施工。混凝土振捣采用φ50插入式振捣器,先外后内,振捣间距300mm,持续振捣时间15~20s,以混凝土表面呈现水泥浆和混凝土不再沉落为度。插入式振捣器应垂直插入混凝土中,并快插慢拔,上下抽动,保证上下两层混凝土结合成整体。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混凝土不少于
50mm。搅拌站、搅拌车、泵车配置可达到40m3/h的施工能力,墙体采用水平分层浇筑的方式进行。根据振捣器的振实深度取分层厚度为0.5m。为避免浇筑至墙顶时浮浆过多,混凝土应分层减水。 5.4.5、接茬处理
为保证接茬质量,每层浇筑混凝土之前,先浇筑20~30mm厚高于本体混凝土标号一级的砂浆;为保证施工缝处混凝土强度,浇至分段顶面之后,刮去表面浮浆,待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进行冲毛处理。冲毛须保证冲掉混凝土表面的砂和浮浆,石子露出1/3高度,并在浇筑下一层混凝土前将施工缝湿润冲洗干净。 5.4.6、混凝土养护
设置水压0.6Mpa的水管供水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天。 5.4.7、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及检验评定标准
5.4.7.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 5.4.7.2、混凝土的配合比、配料计量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5.4.7.3、混凝土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5.4.7.4、混凝土应密实,不得出现漏筋和缝隙夹渣,不应出现松顶。一般表面缺陷不应超过以下限值:蜂窝面积小于所在面的2‰,且一处面积不大于200cm2;麻面砂斑面积小于所在面的5‰;砂线长度每10m2不大于300cm。 5.4.7.5、廊道现浇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检验单元(mm) 10 ±10 ±10 10 10 逐段检查 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和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上口两端和中部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三分点处最大值 用钢尺测量每壁,取大值 1 2 3 4 5 边线位置 壁厚 沟宽 内壁平整度 相邻段表面错台 3 6 3 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