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协议薪酬制,其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岗位责权(岗位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 (二)绩效责任(年度绩效责任书,范本见附件3)
(三)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及支付方式(劳动合同,范本见附件4) 第十九条 根据行业规定,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风险持续时期一致的控股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支付遵循以下原则:
绩效薪酬的50%以上应计入薪酬池,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兑现,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延期支付时段遵循等分原则,避免前重后轻。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出现的职责内风险损失,企业有权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其他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不得在企业领取约定薪酬方案以外的其他任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控股企业董事会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监管机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并向资本控股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一)职业经理人岗位薪酬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后的中长期激励方案等。
(二)各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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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 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分为综合绩效考核与资格评价。 第二十三条 综合绩效考核。
(一)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实行绩效考核,与岗位薪酬待遇挂钩,并作为岗位聘任或解聘的依据。
(二)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提倡实行任期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程序:控股企业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年度绩效责任书,明确绩效责任目标,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依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织考核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并经资本控股备案后执行。
(四)资本控股对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的评分因素之一。
(五)控股企业董事会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监管机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制度,并向资本控股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1.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制度; 2.签订的年度绩效责任书; 3.综合绩效考核结果。
第二十四条 资格评价按照《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监督约束
第二十五条 职业经理人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切实维护出资人、企业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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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的监督。职业经理人要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自律,中共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职业经理人在离任、任期届满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七条 职业经理人在离任、任期届满时,应严格按劳动合同约定,保守企业秘密,在规定期限内不从事竞业限制工作。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资本控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业经理人组织实施责任追究:
(一)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三)违反财政金融制度或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四)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者办事规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因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
(七)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八)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责任追究处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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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扣发责任人绩效薪酬、降职或解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退出
第三十条 职业经理人岗位任职者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经控股企业董事会审批,解聘现任职务,同时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经理人资格自动解除。
第三十一条 达到《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控股企业董事会不再续聘,或达到退休年龄的职业经理人,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资本控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职业经理人档案(模板) 2.岗位说明书(范本) 3.绩效目标责任书(范本) 4.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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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职业经理人档案(模板)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位 个人履历 执(职)业资格 2.资格评定结果
资格评定日期 履历分析 资格认定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 总成绩 (不限于职业动机、履历的真实性、过往业绩与信用记录核实等) 背景调查情况 资格公示结果 1
X唐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