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鱼塘大塘、小塘(土名:大头湖)招标公告
荔城街监察组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4-1 10:00在荔城街棠村村村委对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的鱼塘大塘、小塘(土名:大头湖)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00229)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约30亩(其中:大塘28亩,小塘2亩,九社大塘占14亩、小塘占1亩;十社大塘占14亩、小塘占1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土名:大头湖);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承包期限:3年,自2020-04-08至2023-04-07止,
5、交易底价:150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年一次收取,每年的4月8日前交付当年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现金形式于2020-4-1 09:30-10:00前缴纳至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0-3-23 08:30至2020-3-31 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0-4-1 10:00前到荔城街棠村村村委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4-1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九、十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振浩、王兆铸 电话(略)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监察组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后七栋二楼
电话(略)
荔城街监察组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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