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一批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翻译
机构名册的通知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04]5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4.03.01 【实施日期】2004.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一批国际
司法协助工作翻译机构名册的通知 (2004年3月1日 京高法发[2004]56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若干规定 》,高级法院建立翻译机构名册,法院或当事人委托翻译的,应从翻译机构名册中选择。经翻译机构申报材料和高院遴选等程序,现初步确定并公布第一批翻译机构名册。国际司法协助文书需要翻译的,应由本翻译机构名册中的翻译机构承担翻译任务,译文应加盖在高院备案的翻译机构专用章。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高级法院外事办公室联系。 1 / 4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娟 亓培冰 电 话:67024365 传 真:65290229 附:翻译机构名册及简介 名册(排名不分先后)
机构名称(一):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工商注册号:10000001000435
机构名称(二):北京市外文翻译服务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0001004523(1—1)
机构名称(三):北京信达雅翻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1061508578(1—1)
机构名称(四):北京世纪行外文翻译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1022047728
机构名称(五):北京百嘉翻译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1012167808(1—1) 附:各翻译机构介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翻译机构名册 机构名称: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工商注册号:1000001000435
地 址:公司总部 现代城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2 / 4
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 88号现代城10号楼
6层,100044 D座1509室 联系人:高宏 任京霞 蒲淑梅
电话:68002528,68002858, 85801015,85801012 68002558
传 真:68002510 85801013
电子邮件:gaohong@ctpc.com.cn pushumei@ctpc.com.cn renjingxia@ctpc.com.cn marketsoho@ctpc.com.cn
语种特点: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日语、韩语、意大利语、希腊语、印度尼西亚语、葡萄牙语、马来西亚语、蒙古语、越南语、泰语、匈牙利语、柬埔寨语、捷克语、丹麦语、土耳其语、挪威语、拉丁语、罗马尼亚语、荷兰语、阿拉伯语等 专业特长:法律、金融、保险、外贸、电子、生物、机械、社会学、统计、环保、文化、艺术、通讯、网络、医药、石油化工、能源、机电、建筑、冶金 翻译能力:笔译、口译(同传及交传) 翻译工作参考价格表:
说明:1.时间以工作日计(周六、日不包括在内); 2.英、中对译文件40元起价计算(驾驶执照除外);
3.字数按中文版面字数计算,即以一页中实有的行数乘以最满一行的字数,或计算机计字,按文字处理软件的计数为依据,通常采用“中文字符数(不计空格)”; 4.有图表的译件,视难易程度每页加收10~15元排版费; 5.法、德语分别在英语基础上加价20%;
6.意、韩、俄、西、日语分别在英语基础上加价30%; 3 / 4
7.印尼、葡、马来、蒙、越南、泰文分别在英语基础上加价50%;
8.匈、柬、捷克、丹麦、南斯拉夫、土耳其、挪威、拉丁语、罗马尼亚文、荷兰文、阿拉伯文等分别在英语基础上加价100%;
9.口译价格视客户要求、语种而定,每天8小时之内150~500美金不等(可以当天外汇汇率折为人民币结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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