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应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
11.1.2对于承包人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发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3以上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 11.2保险
11.2.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11.2.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11.2.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11.2.4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11.2.5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11.3不可抗力
11.3.1下列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3.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
15
规定的除外。
11.3.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8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据。
11.3.4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已在国家级媒体上披露,同时其损害程度已明显表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不可能按本通用条款第11.3.3款执行,应视为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已尽到了告知义务。
11.3.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6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7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8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12.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商定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合同为准。
12.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2.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2.2.3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
12.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2.4.1本合同任一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改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果在该期限内仍没有改正该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则要求改正的一方有权在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三十天后终止本合同。
12.4.2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2.4.3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12.5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7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3适用标准及规范
1.3.1本工程应遵循的标准及规范: 。
1.3.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在 前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前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1.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1工程师
2.1.1发包人提交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的时间: 。
2.1.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需要取得发包人另行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1.3发包人派 为驻工地代表。
需要取得发包人另行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发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应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2项目经理
2.2.1承包人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2.2.2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 应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发包人。
18
2.3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完成以下工作的时间及要求:
2.3.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间: 。 2.3.2发包人的其他义务: 。 2.4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完成以下工作的时间及要求:
2.4.1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时间: 。 2.4.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2.4.3在开工前 日内,负责承包人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
2.4.4在工程中间验收前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组织验收。 2.4.5在工程达到完工验收条件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在发包人验收合格后 日内办理完工结算。
2.4.6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约担保。经过发包人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格式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内容保持一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履约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
2.4.7在工程竣工交接前应当将甲方供料的余料集中到发包人指定的料场,并在余料集中到料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出退料申请。退料包装要求______,退料毁损赔偿约定______。
2.4.8工程施工过程资料要求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工程竣工交接后 日内向发包人完成资料移交。
2.4.9承包人不得违法和违约分包。分包前必须提供分包方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并经发包人书面审查和确认;发包人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日内给予确认。分包单位进场前,承包人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承担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