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务需求和评审办法
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技术服务内容:编制《梨树县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理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计划服务周期: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期限完成。 服务地点:梨树县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等技术标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将只对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经磋商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
2.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1.1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基准分值 评分标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1 价格因素 10分 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2 项目组织服务管理 /最后磋商报价)×10 1.项目服务方案(12分)优12-8分,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2.组织机构、人员等(12分)优12-8分,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3.项目管理制度(12分)优12-8分,良7-4分,一般3-160分 分,差0分 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2分)优12-8分,良7-4分, 一般3-1分,差0分 5.服务进度保证措施(12分)优12-8分,良7-4分, 一般3-1分,差0分 第 16 页 共 27 页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信誉、近三年业绩(以开启之日起计算)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供应商的得分 1. 基本财务情况良好,无不良信誉及仲裁记录,企业拥有20分 设施设备能满足项目需求(10分)优10-8,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2. 近三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 (10分) 优10-8分,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10分 3 企业基本情况 4 服务承诺
2.1.2 合格供应商得分的计算方法:
(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供应商评分(总分,即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和售后服务分之和)之和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2)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2.2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审决议之前,磋商小组将向供应商宣布拟评定的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低的供应商不能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解释理由。如果供应商对拟评定的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磋商小组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还将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如果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成交结果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三、售后服务要求
3.1 按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磋商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格式七“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五、付款方式和条件
5.1 成交人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由国库(或采购人)支付。
六、响应文件要求:
6.1 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5份应密封到一个包装袋里。
6.2 响应文件须建目录,目录应标明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页次安排到专家评分索引表后。
6.3 其他要求见服务磋商文件(通用部分)。
七、其他要求: 7.1本次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同一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响应无效。
7.2本项目开启前不接受报价变更(折扣或涨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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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声明:
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报价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供应商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如果供应商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 序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 文件号 页码 1 专家评分索引表(按格式一提交) 2 响应函(按格式二提交) 3 开启一览表(按格式三提交) 4 供应商基本情况(按格式四提交) 5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五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6 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两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六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或有效签署) 10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响应以备审查) 11 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个人参保证明(原件或复印 件,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12 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七提交)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八提交,响应服务生产制造厂商) 14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 1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磋商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 供与磋商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供应商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2.供应商在报价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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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
格式一、专家评分索引表
专家评分索引表(格式样本) 基序评分准分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1 价格因素 10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按要求评定 评分标准 索引说明 号 项目 分 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1.项目服务方案(12分)优12-8分,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2.组织机构、人员等(12分)优12-8分,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3.项目管理制度(12分)优12-8分,良7-4分,一60般3-1分,差0分 分 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2分)优12-8分,良7-4分, 一般3-1分,差0分 5.服务进度保证措施(12分)优12-8分,良7-4分, 一般3-1分,差0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信誉、近三年业绩(以开启之日起计算)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供应商的得分 1.基本财务情况良好,无不良信誉及仲裁记录,企20业拥有设施设备能满足项目需求(10分)优10-8,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分 2. 近三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 (10分) 2.近三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 (10分) 优10-8分,良7-4分,一般3-1分,差0分。 10分 1.项目服务方案,详见**-**页 2.组织机构、人员等,详见**-**页 3.项目管理制度,详见**-**页 4.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详见**-**页 5.服务进度保证措施,详见**-**页 1.基本情况,详见**-**页 2.业绩,详见**-**页 项目2 组织服务管理 企业3 基本情况 4 服务承诺 详见**-**页 注:“专家评分索引表”须在响应文件首页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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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二、响应函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根据你方政府采购梨树县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服务机构项目的编号为 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 ,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副本,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及服务的报价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服务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 天。
3.我方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磋商活动。
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
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1.本响应文件自开启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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