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1.1.1 突发治安、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件处理小组)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安当班人员及事件处理小组领导赶往现场,保安队长应立即组织保安人员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1.1.2 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1.3 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并及时赶赴现场。
1.1.4 小组值班领导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保安人员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方法,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1.1.5 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1.1.6 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2 突发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2.1 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门岗严守工厂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2.2 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2.3 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2.4 无法出示出入证件的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2.5 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2.6 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2.7 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3 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预案
3.1 严禁非本部门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3.2 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3 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厂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3.4 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厂部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3.5 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6 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3.7 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3.8 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4 突发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4.1 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厂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
4.2 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4.3 如在楼内发生劫案,应通知值勤门卫,严格检查,组织人员对厂内进清查,如罪犯逃走,应注意观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体特点、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号、品脾、特征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4 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请其暂滞留在原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4.5 无法出示出入证件之外的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清对方滞留在原地,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4.6 封闭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模,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4.7 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末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4.8 事主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医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 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预案
5.1 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5.1.1 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5.1.2 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5.1.3 一般情况可由门岗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我厂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若未登记人员形迹可疑立即阻止其进入厂区,劝其离开厂门;
5.1.4 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5.1.5 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6 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
6 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预案
醉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6.1 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6.2 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6.3 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7 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7.1 对因突发病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应尽量采取抢救措施,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7.2 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安全管理员和主管,安全管理员和主管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向公安机关、医疗急救中心报告;
7.3 对自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
7.4 对他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并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协助破案;
7.5 现场目击者、保安、主管须待公安人员取证、拍照完毕后,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
8 对突发性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
8.1 保安和厂内内任何人员接到突然停电的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和维修电工;
8.2 维修电工查明停电原因后,根据情况的不同,向值班领导汇报停电原因;
8.3 维修电工查明原因后,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对电路、相关设备进行抢修;
8.4 电路检修完成后,要按时送电,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应再次通知用电单位,并抓紧解决;
8.5 需要合闸送电时,配电室应接到值班领导的确认,方可合闸送电;
8.6 恢复供电后,要检查所有用电设备是否完好,同时通知使用单位,撤销停电通知,发布已恢复用电通知。
9 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处理程序
9.1 保安和厂内任何人发现火灾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通知值班人员发出火警警报。值班领导应马上赶往现场指挥工作;
9.2 根据火势大小,经向小组领导请示后,可拨打“119”请求支援;
9.3 值班领导和保安应在3分钟内组织义务消防员和保安立即赶到火灾现场集结待命组织扑救;另外应对厂内人员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要保证每个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