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现有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负责管理和维护。
1、原有公辅、环保设施的可利用性分析
根据项目内容可知,本项目依托原有的设施包括: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已建厂房、污水预处理池、供电设施和给排水设施。
(1)厂房:本项目租用厂房为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用面积为1735.2m2,现场踏勘可知,厂房可满足本项目设备的摆放及生产。
因此,本项目依托现有闲置厂房是可行的。
(1)给排水设施: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已从园区市政供水管网接入厂区,本项目可直接利用厂房已建的给水管网,车间清洁废水、工人洗手废水需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才可排入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已建的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供电:本项目建设前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已从市政电网接入电源,负责生产项目和辅助设施内用电设备的供配电,电源稳定性100%。项目用电来源可靠,因此,依托原有供电设施可行。
本项目在实际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厂房车间、道路、给排水管网、电网等公辅设施均依托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配套设施,依托可行。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依托的基础设施完善,雨污管网能够正常使用;本项目不设置员工食堂,员工点外卖就餐;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能力为100m3/d,剩余处理能力80m3/d,本项目外排废水量为1.6m3/d,因此,本项目废水依托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已建预处理池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废水经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综上,本项目依托已建的公辅设施系统是可行的。2、供水
由厂区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用水包括清洁用水和生产用水,员工不在厂区食宿。
9生产用水: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切削液需加水进行调配,切削液和水调配比例为1:20,本项目使用切削液1t/a,则生产用水量为20m3/a(0.07m3/d)。
保洁用水:主要为车间清洁用水、工人洗手用水,车间地面每天清洁1次,清洁和洗手用水量为0.5m3/次。
办公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四川省用水定额(试行)》(修订稿)生活源产排污系数资料,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员工用水定额按照30L/d·人计算,则办公生活用水1.5m3/d。
因此,本项目日用水量为2.07m3/d,年用水量为560m3。本项目以市政给水为水源,取自园区供水管网。
(2)排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本项目内日常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内切削液1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切削液作为危废,密闭桶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工人洗手废水、办公生活废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外排废水量为1.6m3/d,432m3/a。清洁、洗手废水含有油污,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再和办公生活废水一起排入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已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前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提标改造完成后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最终排入清水河。
3、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本项目用电量20万度/年,所依托的供电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的是空置厂房,厂房现状见下图。本项目是租赁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一期B-1栋厂房的部分厂房,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7日取得了成都市高新区环保局关
10于《普洛斯(成都)高新区工业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成高环函[2008]31号)。
1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
成都位于四川省中部,东北与德阳市、东南与内江市毗邻,西南与雅安地区、西北与阿坝藏族自治州接壤,南边与乐山市相连,地处东经102°54′~104°53′、北纬30°05′~31°26′之间,距东海1600公里、南海1090公里,属内陆地带。境内海拔最高5364米、最低387米,平均海拔高度500米;地形以平原为主,兼有部分丘陵和山地;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有邛崃山,东北有龙泉山。在全市总面积中,平原占36.4%,丘陵占30.4%,山区占33.2%。在土地总面积126.13万公顷中,有耕地47.33万公顷,占37.5%;林地30.8万公顷,占24.4%;水域、草地和其他土地48万公顷,占38.1%。
成都高新西区位于成都平原中部、成都市西北近郊的郫县境内,涉及犀浦镇、红光镇、合作镇、郫筒镇。地理坐标在东经102°54′~104°53′,北纬30°05′~31°26′之间,规划区沿羊市街西沿线(羊西线)—成灌高速公路轴向分布,外环路以东地区紧邻犀浦镇,北望成灌公路(317国道),东南接外环路,南邻清水河生态绿地,东与成都市金牛区接壤;外环路以西地区紧邻红光镇,西接郫县。
本项目位于高新西区双柏路91号,具体的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二、地质、地形、地貌
成都平原系岷江及沱江形成的冲积扇平原,以都江堰市为顶点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工程所处区域及周围地区属于冲积扇型平原地质结构,地貌属于成都冲击扇平原沱江水系所在地面上的堆积物由第四季的冲积物组成,厚达数十米。该场地的地质结构从地表向下依次为第四季的填土层、耕土层、冲积层及基底白垩系的红色岩层组成,属I类建筑场地。外露的地貌属典型的冲积扇平原所具有的黑色土壤,土质为中硬性土壤,区域内未发现断裂构造。覆盖土层天然地基的地耐力可承载0.2-0.5兆帕,基岩天然承载力0.5-2.4兆帕。成都市的地貌主要为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和新生界第四系。东部山区基岩多裸露地表,以侏罗系地层为主,白垩系次之。
12中西部平坝丘区被新生界第四系覆盖,其下为白垩系地层。锦江区位于成都市东南郊岷江水系一、二级阶地上,地处龙泉山西侧丘陵与平原的过度地带,地形特征为北东高、南西低;在一、二级阶地分界地带,常为陡坡或缓坡,相对高差4~6米;海拔高程约486~510米,平均海拔高度500米。项目所在地地形较为平坦,整体现地坪标高与设计±0.00标高相差不大。地貌单元属成都平原岷江水系一级阶地。
成都地区大地构造体系的西部为华夏系龙门山构造带;其东部是新华夏系龙泉山构造带;处于两构造单元间的成都平原北起安县、南至名山、西抵龙门山脉、东达龙泉山,惯称成都坳陷。
成都坳陷所处地壳为一稳定核块,西部龙门山褶断带地质活动强烈,于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级地震,但对成都市区一般无重大影响,成都市区内断裂构造和地震活动较微弱,从地壳稳定性来看,场地属相对稳定区。
三、气候、气象
成都地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地带性气候分布较广,季风气候明显,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秋长夏短;全年霜雪少,风速小、阴天多,日照少、气压低、湿度大,云雾多。春季气温回升快,但不稳定;夏季降水集中,常有局部洪涝;秋季气温下降快,连绵阴雨天气较多;冬季霜冻较少,干冬现象较普遍。主要气象参数为:
多年平均气温:16.2℃多年极端最高气温:38.3℃多年极端最低气温:-5.9℃全年无霜期:280天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2%多年平均降水量:938.9mm全年主导风向:NNE
多年平均风速:1.2m/s(1-1.5m/s)多年平均静风频率:46%(33%-51%)
高新区属中亚热带润湿季风气候区。其特点为季风气候明显,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秋长夏短;全年霜雪少、风速小、阴天多、日照少、气压低,13